補償款付給村委就可以推地?違法

導讀:2013年起,政府因站前大道項目需要徵收當事人梁先生的山林地,該林地上種植了名貴樹種沉香樹,因補償標準爭議,梁先生未能與徵收部門達成補償協議。


補償款付給村委就可以推地?違法


基本案情:



2013年起,政府因站前大道項目需要徵收當事人梁先生的山林地,該林地上種植了名貴樹種沉香樹,因補償標準爭議,梁先生未能與徵收部門達成補償協議。2019年1月16日徵收部門組織人員強行將梁先生林地上的沉香樹全部推毀,給梁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徵收主體系當地市政府,在律師的指導下,梁先生以市政府為被告提起了強拆違法之訴。


在訴訟中,市政府辯稱,涉案項目已經經過了兩公告一登記程序,相關補償款已經支付給了村委會,徵收程序合法,補償已經到位,推地行為合法。



補償款付給村委就可以推地?違法


代理律師當庭予以反駁:首先,市政府並未提交證據證明將相關補償款支付給了村委會;其次,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也不應當支付給村委會,而是應當直接支付給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人也就是本案的梁先生;第三,即使支付了補償款,梁先生作為土地使用權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也應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交地決定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不應當由市政府自行組織實施推地。


最終,人民法院採納了代理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市政府強制推地行為違法。


律師點評:


補償款付給村委就可以推地?違法


我國實行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土地制度,承包地(山林地)使用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權歸承包到戶的個人。因而,在發生徵收時,土地補償費依法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由村集體在村民內部進行分配,實踐中往往按照一定比例或全部支付給被徵地農戶;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其所有者所有,應當直接支付給其所有者,而不應當通過村集體進行轉支付。


此外,補償到位是實施強制推地的必要前提,但是僅僅補償到位還遠遠不夠。在被徵收人未簽訂補償協議、領取補償款並同意交出土地的情況下,行政機關要使用土地,還應當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作出責令交地決定並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補償款付給村委就可以推地?違法


因此,上述案例中市政府僅聲稱將補償款支付給村委會,顯然不符合強制推地的法定條件,被人民法院確認違法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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