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口做這件事,違法!

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

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

今天,多所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到,學校為迎接新生開展了豐富的“開學禮”活動。

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

但是!!

部分培訓機構卻趁機在學校周邊

發放各種商業宣傳廣告!

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

今天下午15時36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柯城分局府山大隊的執法隊員們,照例進行放學定崗檢查,不到一個小時,僅在講舍街市實驗學校門口,就發現了6名人員在發放商業宣傳頁。

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勸說,並向其宣傳創文精神及市容法規。

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

在執法隊員的勸導下,其中一人,主動將宣傳頁交到執法隊員手上,並表示“以後我再也不這麼做了。”

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

部分小學生,看到執法隊員在收傳單,自發上前幫忙,主動將地上的宣傳頁交到執法隊員手上。

校门口做这件事,违法!

根據《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管理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及兩側、橋樑、地下通道、廣場及其他公共場所進行停車攬活、派發商業廣告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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