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文民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文民(正廳級)涉嫌貪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通遼市人民檢察院向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文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通遼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文民利用擔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擔任包頭市白雲礦區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包頭市青山區區委副書記、區長,阿拉善盟盟委組織部部長,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長,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境外存款未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故意違反規定,致使國家財產遭到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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