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十餘年 她從來不收“辛苦費”

拾金不昧十余年 她从来不收“辛苦费”

李洪珍

在海椒市街7號院,保潔員李洪珍是大夥最熟悉的人,只要提起李大姐,居民們都會豎起大拇指。

李洪珍當了10多年保潔員,經常撿到對失主意義重大的東西。每次她都會想方設法尋找失主。

撿到手包當天完璧歸趙

2017年8月20日上午,李洪珍正在海椒市街7號院門口清掃街道。無意中,她在路邊發現一個黑色手包,打開一看,裡面竟裝著一疊百元大鈔、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李洪珍立即聯繫了錦東社區工作人員。經過清點,發現包裡有1500多元現金、身份證、3張銀行卡、2張信用卡和其他單據。

大家通過身份證,得知失主名叫張繼(化名),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線索。後來,李洪珍發現一張手寫繳費單據,判斷失主可能住在蓮花逸都小區,上面還有個模糊的電話號碼,但打過去對方表示不是失主。隨後,李洪珍和社區工作人員一起來到該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查詢失主,也未能找到。

這時,社區工作人員想到之前一標三實登記工作中曾登記家庭成員信息,於是和李洪珍一起回到社區進行查找,最終找到這位名叫張繼的失主。當天下午,張繼就來到社區辦公室,領回了自己的失物。當時,張繼表示要給李洪珍500元作為感謝,但被李洪珍婉拒,“錢我不要,撿到別人的東西就要想盡一切辦法儘快還給別人。”李洪珍說,拾金不昧是基本的社會公德,是每個人應該做的事情,“我相信遇到這種情況,絕大多數人都會做出跟我一樣的選擇。”

拾金不昧從不收“辛苦費”

當保潔員這麼多年,李洪珍經常遇到類似情況,她曾經撿到過手機、身份證、銀行卡、首飾、鑰匙等等。每一次,她都會想方設法尋找失主,實在找不到,她就主動交到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有直接聯繫失主的、有張貼尋主啟事的、有交居委會辦公室處理的、有交派出所的……”李洪珍說,大多數失物都交還給了失主,一時半會找不到失主的,她也做好登記,方便失主回頭尋找。

尋回失物後,不少失主表示要給李洪珍“辛苦費”,但她從來不收。李洪珍坦言,自己的工資待遇也不算高,但撿到錢時,她從沒想過據為己有,“第一想法肯定是及時找到失主,儘快歸還物品。”

這次當選道德模範,讓李洪珍成了小區裡的名人。對於榮譽,李洪珍顯得十分低調,總說自己沒有做過什麼大不了的事,“我相信,每個人都能做到誠實守信、拾金不昧,這是一種美德,應該發揚下去!”

本報記者 楊甦 市文明辦供圖

原標題:拾金不昧十餘年 她從來不收“辛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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