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春節=連休半個月,可行嗎?答案是……

春節是一年之中

法定假期最多的時間段之一

許多朋友會趁著這段時間連續休假

既可以外出遊玩

也可以回鄉探親

年休假+春節=連休半個月,可行嗎?答案是……

關於假期安排

工資待遇的規定你都清楚嗎?

宣小工就來為大家一一解答!

年休假+春節=連休半個月,可行嗎?答案是……

春節假日怎麼放,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具體春節放假安排和加班工資計算見下圖:

年休假+春節=連休半個月,可行嗎?答案是……

大家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01、“除夕”不屬於法定假日

2013年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即現行的法律規定。其中明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除夕”這一天,從2014年1月1日起,不再屬於法定節假日範疇了。

2月4日的放假在性質上屬週休日的調休,而不屬於“法定節假日”。

02、春節值班不用按照加班計算工資待遇

許多用人單位在春節期間會安排勞動者來單位進行值班。但值班與加班有著本質的區別,值班一般是指不參與本職工作,可邊休息邊完成值守任務的一種工作形式。

帶薪年休假可連著春節假期一起休嗎?

用人單位應當人性化地考慮勞動者實際休假的需求,批准勞動者在春節假期後連休帶薪年假是可行的。

但批准此類休假時,應當同時綜合考慮到勞動者的休假原因、勞動者與本單位存續的勞動合同期限等綜合原因進行判斷。鑑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宜過多地批准勞動者在年初或春節後,一次性休完所有的帶薪年休假。一旦勞動者在年中離職,多安排休息的帶薪年休假,是不能扣回的。

年休假+春節=連休半個月,可行嗎?答案是……

當年新入職員工,春節後是否有資格申請帶薪年休假?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中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其中,“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是指本企業連續工齡還是總連續工齡?《關於有關問題的覆函》(人社廳函【2009】149號)對此作了解答,當年度新入職員工,雖然在本單位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但只要其之前在不同單位間連續工作滿12個月,也有資格享受帶薪年休假。

探親假連著春節假期一起休可行嗎?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中明確,所謂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它包括兩種假期:探望配偶假期和探望父母假期

年休假+春節=連休半個月,可行嗎?答案是……

探望配偶假期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中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假期待遇為每年一次30天(職工因往返時間較長的,可申請兩年一次享受60天)。

探望父母假期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其中,未婚職工每年一次20天(自願兩年一次的為45天),已婚職工每四年一次20天。

現在你都清楚了嗎?

假期休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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