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事假,年休假!這麼多假期工資到底該怎麼發?

前兩天有朋友跟我說,他們在端午節當天可以休息,但如果休息的話就扣除當天的工資,這樣合法嗎?

這樣做當然是不合法啦。《勞動法》第51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所以,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是帶薪休假,即使正常休息,也不得扣除員工當天工資

法律上規定的假期種類有很多,除了法定節假日外還有產假、婚假、年休假、停工留薪期、醫療期、探親假、事假等等,不同假期在工資的發放上有所不同,今天工會君就給大家作一個總結,強烈要求收藏噢!

1.產假

在基礎假98天內,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

用人單位支付。同時,如生育津貼高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企業不得剋扣;低於標準,則公司需要補差。

在獎勵假80天內,公司應按規定照發工資,不影響該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廣東以178天產假位居全國第六!

產假最少的地區也有128天!

產假,事假,年休假!這麼多假期工資到底該怎麼發?

2。停工留薪期

所謂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間。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同時,第六十六條規定,原工資福利待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受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工作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工資福利待遇。

所以,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待遇是保持不變的,如果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是違法的噢!

3.醫療期

醫療期,俗稱病假。是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治療期。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80%

4.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年休假天數×300%

要注意的是:

(1)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2)法律規定,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3)此處的“300%”已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如要主張未休年休假工資差額,只需乘以200%即可。

5.事假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25條規定,員工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間的工資。所以,公司有權扣除員工請事假天數的工資,但是,公司不能將病假、停工留薪期、婚假等法定假期算作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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