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範才茂


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輩子的福,作為萬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親寵愛,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開,立他當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們不同意,萬曆皇帝與大臣們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最後萬曆敵不過大臣們的口水仗,只得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這就是後來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當皇子時不受寵,當皇帝也只當了一個月就掛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號,有福。

朱常洵被萬曆皇帝封到了繁華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陽,父親去世後,他也識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掛了,兩個侄子相繼上位,到崇禎帝時,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個尊貴,沒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從小嬌生慣養,沒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終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鋪張,自然需要大量錢財,福王對當地的剝削可以想見。

與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別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於中原連遭大旱、蝗災,起義軍四起,朝廷的稅收愈發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軍隊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卻一點也不擔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陽城破。

民間傳說中福王重達三百餘斤,最終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祿(鹿)宴”,犒賞三軍。

其實這只是傳說罷了,正史並無福王被煮掉的記載,而清朝一向遍地起義軍,如果有這事,《明史》中不應該沒有任何痕跡。

按《明史》記載,福王與女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並在此被殺,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

而《大明福忠王壙志》已經出土,按其記載,朱常洵是被起義軍處死的,死後屍體仍存,沒提到被烹殺。

綜上,福王朱常洵沒被煮成肉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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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給煮了,是和鹿肉一起煮的,就是圖個“福祿”的寓意。

幹這事兒的人,就是號稱“闖王”的李自成。他不但就著鹿肉煮了福王,還和他的部下們一起,吃肉喝湯的給整了個乾淨。估計酒也喝了不少。

但是,不得不說,這只是一個故事,一個民間傳說的故事。李自成和他的部下還沒有殘暴到“以吃人肉”為樂趣的地步。民間的這個故事其實是想狠狠地噁心福王朱常洵來著——這個只知享樂,只知奢靡,只知搜刮民脂民膏,而對成千上萬的災民的疾苦毫無一絲憐憫之心的“福王”的一種詛咒和一種極度痛恨。

福王朱常洵,是明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非常寵幸的鄭貴妃。這個朱常洵是一個有故事的人,正因為他,萬曆皇帝和大臣們上演了一場“爭國本”大戰:因為寵幸鄭貴妃,萬曆對鄭貴妃的這個兒子也十分喜愛,喜愛到要違反傳位規則,廢嫡長子朱常洛而立三兒子朱常洵為太子,這個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們的強烈反對,幾個回合之後,結果是萬曆皇帝敗了,據說萬曆就此借坡下驢,從此不上朝了,這個不上朝居然就持續了二十五年,可見萬曆對這個三兒子朱常洵的喜愛。

沒能當上太子的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封地在洛陽。萬曆給這個兒子的封地數量多,質量好。這個福王在洛陽過著極其奢靡的生活。

朱常洵是一個極其自私和貪婪並且愚蠢的傢伙。只知道自己奢靡享樂,根本不顧百姓的死活和江山的安危,就是他的侄子崇禎皇帝求他為國家捐點款來拯救風雨飄搖內外交困的大明王朝,這個朱常洵也是不為所動,一毛不拔。

《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陷洛陽,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後被李自成的義軍殺死,但是沒有被“剁了煮湯”的記載。

倒是有一點,正史和民間傳說是一致的,那就是朱常洵的確很肥,體重有300多斤。

這傢伙就是做了皇帝,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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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鄭貴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陽,朱常洵被農民起義軍殺死,享年五十六歲。


①坊間傳言,大順軍攻克洛陽後,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頭乞求饒命。李自成不為所動,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梟首洛陽城門示眾,將三百多斤的軀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

②根據《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克洛陽城後,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義軍抓住就遇害了,跟隨福王的兩個承奉抱著屍體大哭,起義軍想趕走他們,兩個承奉大喊到:“王爺死了我們也不願意活,請求給一副棺材給王爺收屍,粉身碎骨也願意。”起義軍被他們忠義打動,用一寸厚的桐棺裝殮之後,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兩人就在旁邊自縊而死。



《明史》系滿清所撰,對農民起義軍持貶低態度。這裡面都沒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見就沒有發生這件事情。

③根據《大明福忠王壙志》記載,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福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壙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寫,與起義軍有殺父之仇,雖然對其父進行美化,但也沒有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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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最後被煮成肉湯,自然是來自於各類野史,而在正史裡記載,只是單純的被農民起義軍發現,殺死而已,沒有所謂肉湯一說。但是被農民起義軍抓住後的福王下場估計不是很好,當然這也是他咎由自取,這又是為什麼呢?

福王作為萬曆皇帝的兒子,一直以來都很受萬曆帝的喜歡,一度要立其為太子,只不過萬曆朝的那批文官太厲害,才沒讓萬曆得逞,但是福王日子過的優哉遊哉。他就藩洛陽,各種聲色犬馬,面對周圍群眾鬧饑荒,表示聞所未聞,所以周邊群眾對其評價相當糟糕。所以到農民起義軍來了,自然就沒有好下場。

但是朱常洵除了臨終被殺這段稍微悽慘一點,他的一生還算好。特別是明朝滅亡,他的兒子朱由崧成為了弘光政權皇帝,朱常洵還被追為皇帝,這也是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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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無論是政權的更迭還是爆發大規模的戰爭,伴隨著的都是無情的殺戮,有的人為了消除心中的憤懣和仇恨,不惜採取駭人聽聞的手段來發洩,像伍子胥違背天理對楚平王掘墓鞭屍,洪秀全被曾國藩剁成肉醬後再放入炮彈而灰飛煙滅,可以說是殘忍至極,相傳明末農民軍領袖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大煮活人”,是真的嗎?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子憑母貴,他的母親鄭貴妃深受萬曆皇帝的寵愛而待遇優厚,萬曆帝當年之所以二三十年不上朝,就是因為他想立福王朱常洵為太子,但因其不是長子而與顧先成、葉向高等東林黨人士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最後萬曆敵不過這些大臣們的口水戰敗下陣來,只得立了短命的朱常洛為太子。

萬曆帝鬥不過這些迂腐的文臣,只好退而求其次,朱常洵沒有被立為太子,萬曆就加倍地補償他,萬曆帝把朱常洵封刀了繁華的洛陽就藩,賜予良田四萬頃,還將從張居正家裡搜出的財物一併賜給朱常洵,他真可謂是富可敵國。


可這個朱常洵從小就嬌生慣養,吃喝玩樂,跟他的長輩們一樣終日沉迷於酒色歌舞,無所事事,那是花錢如流水,揮金如糞土,他雖說有如此多的財富卻對當地的百姓毫無憐憫之心,反而加倍地盤剝他們來維持自己的奢侈生活。

崇禎晚期,中原大地旱災嚴重,饑民遍野,朱常洵卻一毛不拔,只顧自己紙醉金迷的生活,哪管百姓的死活。


崇禎十四年,李自成率起義軍攻打洛陽,趕來增援的明軍都不願意效命,洛陽的官員也勸朱常洵舍錢保命,可朱常洵視錢如命,毫不在意,結果洛陽的守軍打開城門迎接李自成進城,朱常洵的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李自成抓到朱常洵後,朱常洵跪地叩頭,請求李自成饒他一命,李自成沒有答應,他命廚師將朱常洵身上的毛髮刮洗乾淨,用藥物排幹體內的糞便,剝掉指甲,內外弄乾淨後同鹿肉一起投入大鍋中慢燉,在白湯作料中間,福王上下撲騰很快被煮成了“福鹿宴”,這些農民軍分而食之。

這就是清史所記載的: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去,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體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肉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鹿宴”的一段記錄。

當然了這些都是萬惡的清政府為了強調他們搶奪的政權的合法性,而對李自成及明朝的汙衊,大肆歪曲、抹黑李自成及福王朱常洵。


事實上洛陽城破後,朱常洵趁亂逃出了洛陽,由於身體太胖逃不了多遠,就躲藏在附近的迎恩寺,可很快就被李自成的部隊找到了,第二天在李自成的主持下,朱常洵在城西周公廟內被殺害,據《明史》記載,朱常洵的兩個侍從將他的屍體用銅棺收斂,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帶走埋葬。

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槐村南500米附近出土了朱常洵的壙志,結合正史記載可以推斷出關於農民軍分食福王肉的說法是不太靠譜的。

壙志中說:“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明史》也記載:“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關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次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


可見相關的史書上都沒有記載李自成活煮朱常洵的事情,按理說,如果真的有這樣駭人聽聞的驚爆消息,史書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跡,歷史都是勝利者所寫,清朝肆意歪曲明史的事實數不勝數,只能說清朝掩耳盜鈴、混淆視聽,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位福王朱常洵跟他的封號一樣,很有福氣,其一生驕奢淫逸,御女無數,妻妾成群,而且對百姓盤剝寡恩,在其治下苛捐雜稅繁重,從而積下萬貫家財,自己體重更是高達300多斤。
看起來明朝是氣數已盡,當年如果萬曆皇帝堅持要立朱常洵為太子,以他這個敗家子的秉性明朝同樣是要玩完,有可能滅亡的時間還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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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人怕出名豬怕壯,這個福王雖然名氣也算大,但由於其壯的過分(三百斤重),所以成功從幕後走到臺前,在明朝最後一段歷史中扮演了一個比較重要的角色——壓倒明朝這匹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坊間流傳朱常洵(福王)是在被李自成俘虜後,在盡數上繳萬貫家財後,仍然被殘忍的做成一鍋肉湯,並取名福祿宴以犒賞三軍,雖然聽著挺恐怖,但實際上吃沒吃倒是很次要的,關鍵是要對明朝形成致命的打擊,也就是懟崇禎


不就是個王爺麼?掘了鳳陽老朱祖墳的時候,也不過如此麼!

要說明朝也算是奇特,在歷史上是唯一一個朝代還沒更替,祖墳就給人刨了的。當然幹這事兒的是八大王張獻忠同志,和屌絲李沒關係,但李自成也不是啥省油的燈,這不就給人福王燉了麼!

福王朱常洵是何許人物?簡單來說,要不是明朝士大夫比較有骨氣,這胖子就是萬曆皇帝的繼承人,也就是明光宗的代替者。一向收到寵愛的朱常洵,在老爹死後雖然沒能當上皇帝,但也就藩洛陽,日子過得那叫一個美滋滋,要不說咋吃成個300斤的大胖子呢?

光宗短壽,在位一個月就掛了,兒子也不爭氣,天天干木匠活積勞成疾,只用了7年就向列祖列宗報道,所以崇禎同志臨危受命,成為大明新任一把手。簡單來說,福王朱常洵是崇禎叔父輩的長輩,且地位極高,就這麼一號爺爺(萬曆)喜歡多年的小兒子,自己的叔父長輩給人燉了,這罪名誰能扛得住?

所以崇禎很憤怒,明朝很憤怒,可是卻無可奈何。。。

享福無數的福王,真的就晚節不保,給李自成燉了?

民間傳說,洛陽城破之後,福王由於體型過於龐大且事先沒有想過逃跑,輕而易舉的就給李自成擒了。為了活命,福王拿出了自己搜刮多年的金銀財寶、嬌妻美妾以賄賂李自成。然而屌絲李笑著收了這些寶貝,轉臉就不認人,給人福王剁了燉湯

實際上,這個燉不燉的,到沒啥實質性的意義,就算你三百多斤,膘肥體壯的很好吃,也填不滿所有人的肚子,其政治宣傳意義要高於實際意義的,這是要讓明朝統治者們知道我起義軍是不好惹的!而鼓舞軍隊士氣才是重中之重,所以燉湯是有必要的

但問題是,根據出土的文獻來看,福王是先行逃跑,然而卻被人給逮了(估計是沒地方藏,太顯眼),李自成雖然處死了朱常洵,但卻並未將其做成肉湯,而福王之子朱由崧則是逃出生天,在明朝滅亡之後建立弘光政權

看來,屌絲李還是個比較講究的人,並沒有殘忍到殺人吃肉,從心理上打擊崇禎政權

為何燉湯事件一直流傳至今,且廣為人知?

關於這個福王結局問題,剁了燉湯是很多人認同且認可的觀點,但很多記載卻表明,此事為子虛烏有

根據《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克洛陽城後,福王朱常洵出逃後被捉,很快就遇害了,跟隨福王的兩個承奉抱著屍體大哭,起義軍想趕走他們,兩個承奉慷慨陳詞,表示王爺死了自己不能獨活,表示要跟著一起死並求一口棺材收殮福王屍首,義軍被感動便答應了他們。多麼忠烈的表現吶!然而可信度嘛是比較一般的。

而另一份記載則是福王沒有出逃,而是拼命抵抗,對義軍破口大罵,後英勇就義,寧死不屈。記載者是他兒子朱由崧,真實度大家自己判斷

截然不同的記載和看法,其實都是為了一個目的——政治訴求。明史是清朝修的,為了體現自己的正統,自然要貶低起義軍;而弘光政權和義軍有不共戴天之仇(殺父),自然要美化自己的父親以表現自己的正統;至於民間流傳的燉湯,則應該是廣大人民群眾對於明朝腐朽統治的唾棄和對貴族階級搜刮民脂民膏的痛恨

無論如何,福王的結局一定是死沒錯了,只是死法各有不同

雖然出土的文獻和正史中均記載福王朱常洵是僅僅被處死,並沒有做成肉湯;但我更相信屌絲李的確是給朱常洵燉了的!要知道,李自成所代表的破產農民階級,已經和大明王朝站在了對立面,且一路高歌猛進,此時如果將福王剁成肉醬,製成肉湯,不僅能夠飽餐一頓,還能夠鼓舞士氣,何樂而不為呢?

更何況,這是一個搜刮民脂民膏的明朝王爺,也是一個明朝皇族中舉足輕重的人物,自然要利用一切輿論,來為自己的前進之路做鋪墊不是嗎?

所以,燉了就燉了,沒燉也無關痛癢,反正明朝的滅亡是必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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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黑白的精彩


滿清給李自成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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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那個李自成的首席大謀士李巖應該還沒被老李給搞死吧?把人燉了這種事李巖肯定是不會同意的!所以,李自成在這個時候是不會幹這種沒腦子的事的!


結局開始的時候


福祿壽,大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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