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價持續下跌,業主維權怒砸售樓處,這樣還能退錢嗎?

李老師愛學習


房價持續下跌,業主維權怒砸售樓處。還想退錢?

首先說,這不是維權。

你去維權,那你的什麼權利被侵犯了?沒有啊。

你花錢買房,開發商收錢賣給你房,如果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就是你情我願,誰也不欠誰。

再者說了,這是房價下跌了,那房價上漲了呢?

沒見誰在房價上漲了去給開發商退款、退房呀。你買房了,這房價就只能漲,不能跌,這是什麼觀念呀。

買到手裡的東西,市場價下降了,他都能打到賣家家裡,你得給我退,不退就不行!

如果都是這樣,那這個社會就得退回到原始社會了,沒有買賣,沒有交易。否則,物價一變動,誰都可以理直氣壯的往回找了。


說到底,這些人還是沒有契約精神、沒有規則意識。是不能吃虧,只能佔便宜的心理在作怪。

寫到這裡,想起來這幾天熱炒的飛機霸座女霸座的事。

有人說這是道德滑坡了,錯!這根本就不是道德的事,是法律的事。

你強佔別人的作為,你這是侵權行為。僅僅道德譴責她,解決不了問題,因為她根本不在乎她有沒道德,她根本不在乎人們怎麼看她。

怎麼辦?要進行法律懲罰才行。


業主因為房價下跌,怒砸售樓處,是尋釁滋事的行為。

怒砸售樓處,就是沒事找事、任意損毀公私財物。而沒事找事、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是尋釁滋事的典型行為之一。

對這樣的行為,應該進行治安處罰的,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房價虛高,大家都忍著不買,就自然會降。

不要忘了,房地產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你買了,就是買了,就不要想那麼多了。

還能退錢嗎?

你想多了,開發商可不是傻子,是人精。要不怎麼人家賺錢,被套的卻是自己呢。


郭廣吉律師


房價持續下跌,100萬買得房子跌成了80萬,就去砸售樓處,這是一種非常不可取的行為。

能夠去買房的都是成年人,買房得時候也有協議在手,既然有了協議,完全按照執行就可以,但目前的情況下,只要後面的房價跌了,大家就會去鬧,去砸售樓處,這其實就是一種心裡不平衡,說小了,沒有契約精神,說大了,這是在違法。

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的生活不會一帆風順,既會有春風得意馬蹄疾的時候,也會有至暗時刻,不順利的時候,應該自己冷靜想一想,以後做事情是不是應該仔細考慮一下,而不能夠太沖動。

砸售樓處的行為,是因為我們很多人覺得去鬧了一定還有好處,至少能賠個幾萬塊錢吧,有一點是一點,但人在世上不能為了一點小便宜,而失去了最起碼的誠信,這也是我們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一句話,人應該誠信為本。


南京樓市365


這樣不僅不能退錢,而且還可能要賠錢。

這麼些年以來,房價持續上漲,誰買房子誰賺錢。彷彿房子就成了一種升值保值的工具,於是大家都爭相買房。如果買了房後房價上漲,皆大歡喜。

如果買輛房後房價下跌,那麼有些業主就不高興了。有的把怨氣都出在售樓處身上,認為是售樓處將房價下降的,這樣使他們虧了本,所以他們就到售樓處鬧事,甚至於打砸售樓處。

這些業主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夠讓售樓處退還他們的購房款,他們才能夠買房不賠錢。



豈不知他們這些做法是違法的,毀壞公私財物輕者可以治安處罰,重者可能會構成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這些業主應當明白:房價上漲和房價下跌都是一種正常現象,不能老指望著房價上漲賺錢,一旦房價下跌就承受不住。房價總有一天會下跌的,實際上在買房之前,就應當有這個風險意識。

購房合同在那明擺著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買賣已經成交,反悔是沒有用的。換句話說,如果房價上漲了,那麼購房戶是不是將賺到的錢分給售樓處一半?

房價持續下跌也是正常現象,打砸售樓部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有時候不但要賠錢,而且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法重情深


房價跌了,到底該誰賠誰?能不能退?

咕咚咕咚喝了一瓶水,老張覺得痛快了很多,喊了一上午,早就累了,要不是小李有眼力見兒,估計得等回家才能喝上水,小李主動買水,今天給他記一大功。

“黑心開發商,退我血汗錢!”白底黑字的橫幅在人流中顯得格外扎眼,自從房價開始降,史記就開始頭疼,剛開始是三五戶,後來變成了二十戶,再後來變成了五十戶,市府辦錢秘書還專門打電話了,說錢市長很擔心,得好好處理。

史總隔著電話都感覺到了,錢市長敲著辦公桌的樣子,他還是總經理秘書的時候,就已經感受過那種壓力了,當即安排人就把50戶處理了。

結果,現在又來了一百多戶。

這幫業主在想什麼呀?買賺了是他們的,買賠了就是我們的,想什麼呢,真當開發商是冤大頭啊!直接去搶得了。史記點點頭,不愧是李飛,都不用自己提,就已經把矛頭轉向了韓律師。

不知韓律師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沒事人一樣玩著手機,看著這個董事長的侄子,史記的頭更疼了。

本來退房只是走流程的事情,但是公司的流程業主不認呀,還想要賠償,這一戶100萬的事就夠煩了,在加上的韓律師這個主,史記都想撂挑子了。

房價降的越多,退房的業主就越多,當時2萬一平,現在1萬一平,一戶100萬,這一百來戶就得一個億,到哪去找這麼多錢?

業主都不是善茬:不退房也可以,把100萬賠給我們,到時候再住進去。

有那麼一瞬間,史記也有些迷惑了:房價跌了,是市場風險呢?還是差價損失呢?


吳向東律師


水泥制建築僅70年左右就報廢,若開牆破洞的自裝修一番的話,40年一大關。

由是知報廢歸零後,不買房是正常及聰明行為,真有巨錢者買房出租也歸精明,由是構成良性循環。

買房者承擔資財歸零風險,收租金返本再贏利點也正當。

房價只漲不跌才不正常,移居國外者增,本國生育減,房價跌百分之六十屬正常。

若強迫報廢歸零有國法確定,目前高價狀態下,應跌百分之八十以上,才正常。

莫以總漲不跌看,漲由人口頂峰促成的,跌由人口減造成,無國法規定,屬自然。

國法介入時才是暴跌時,不解報廢后問題是不可能的。

贊議一下,悟空問看後咱也在其上留上點啥。


味哎兒


首先有一個大前提就是房價持續下跌?

然後把售樓部砸了,還要求退錢?還是老套路,普及一下吧:

1、\t房屋升值,降價,屬於一種商品的經濟屬性,和開發商半毛錢關係沒有。

2、\t把售樓部砸了,一個沙盤模型,10平米的沙盤,製作精美,起碼20萬起步。

3、\t要求退錢,商品房買賣合同裡面沒有標準,降價後退錢這一條屬性,請有些契約精神。

反過來看待這個問題:

1、\t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我相信誰都不希望房屋降價,即使我們不買賣。

2、\t現在是房價降了,如果房價漲了,業主給開發商退錢嗎?

3、\t維權可以,但是訴求要合理,不能動用暴力行為,否則人類精神文明進步體現在哪裡?

4、\t作為一個資深地產人給業主的告誡,降了不要害怕,不出手買賣,等待漲價的那一天,經濟浮動每年都有。

本次事件,報警後,砸沙盤的會被要求賠款,否者會被以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及財務帶走的。

備註:如果再遇到這樣的情況,希望我們都能理性處理。



木惟


既然歸類法律類,我們就分開先說法律。業主維權,和業主怒砸售樓處不是一回事,維權要看什麼權?比如合同裡面有房價對賭條款,那麼這個房價跌了風險沒有轉移,房地產不能做銷售處理,業主可以對此獲得賠償。注意,這個條款需要白紙黑字,並且要經歷公證備案。這幾年部分地區還是有對賭的,這個並無不妥,這才叫維權。

否則,打砸售樓處僅僅是因為自己虧了賠了,按照法律是要進班房的。當然最近幾年地方部分治安維護的警察和稀泥,經常法不責眾,這是地方的問題,不過總覺得,拿出一點點拆遷時候的魄力,就這麼些不安定因素,馬上就可以平息。

另外再從業主的角度,這也是愚蠢的行為。在股市,我們有一個非常好的理論,叫做信號傳遞理論。我們說分紅有什麼好?送轉有什麼好?不就是賬面上變動一下。然而現實上,如果一家企業不停的現金分紅,比如格力,我們就天然的認為其狀況良好,現金充裕。然而今年格力有一次沒分紅。格力董明珠說:“冤枉啊,我們還是很好啊。”可是市場反應卻是很過激,甚至有人發謠言說格力不行了之類。這個是什麼?這個是信號傳遞效應。有些企業信號傳遞出來之後還是好企業,但是價格會受到打擊。有些企業負面信號一出來,壞消息接踵而至,本來看著挺好的企業,突然真的發生很多的問題。

打砸售樓處的行為也一樣,這讓周邊購房者望而卻步,是一種很好的信號傳遞。畢竟樓市是按照區域劃分的,一片區域賣不出去也很正常。而這一鬧剛好讓很多人發現了這一塊土地附近真實的銷售情況。

實際上,房價這種東西,也是一種商品,週期長了點罷了。等到真的房價飛流直下,我保證都沒人去打砸售樓處,他們都要躲銀行了,一鬧不就是給銀行發信號,告訴他們趕快來回收貸款。


凱恩斯


這是兩個概念好不,要怎麼去區分呢,來看下面的簡述。

第一:房價下跌,業主買了房子覺得不能接受可以要求退房,但退房得承擔違約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二:業主怒砸維權,業主有維權的權利,但打砸售樓部就不應該了,已經觸犯法律了。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以,要退錢可以好好談,有可能房開商不收你的違約費用呢,甚至有可能給維權人員一些補償,但千萬別實行暴力維權,是要承擔責任的。





Ms丶丨淺笑


怒砸不怒砸售樓處與能否退到買房款或得到補償沒有必然關係。

順便說一句:不管是怒砸還是很溫柔地砸售樓處,都是違法行為,有可能會被追責喲。



平凡人53728838


這些人夠丟人。買賣公平。交易合理。你砸售樓部。這都是違法行為。只說明一個人的素質有問題。你買房,讓炒房客忽悠的買了房。說明你是個傻子。是個白痴。當今這個社會。中國最不缺少的就是房子。汽車。電動車。對這樣的白痴。哎!也真是無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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