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是要房產還是現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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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武漢網友老鄭說他們家正巧遇到市政拆遷。拆遷賠償只能要3套房子共300平加20多萬,或者光拿現金170萬左右。如果動遷戶選擇拿房子,也要搬到郊區去,但該地區2020年就要通地鐵線路,該地區現在的房價是7000-10000萬。據悉,老鄭在武漢市區也另有房產可住。現在問題是,拆遷是拿房產好,還是拿現金好?為此,老鄭一時很難做出抉擇。

但是,專家們給老鄭算了一筆賬,如果你只要現金一百七十萬,把錢存銀行,每年可得利息不到五萬,五年後共計也就是一百九十多萬。如果你要房子,又有三百平方,二十萬現金。由於五年後蓋好,每年還能拿到過度安置費。如果到時候房價按一萬每平米算,房價可以達到三百萬,再加上二十萬現金,以及十幾萬的過度費,五年後能拿到三百三十多萬,肯定要比拿現金划算得多。如果遇到當地房價上漲,還可以賺得更多一些。所以,拆遷戶拿房子最划算。

不過,我們對此持反對意見,並認為老鄭還是拿錢走人為妙:首先,國家多次強調“房子是用來住人的,不是用來投機的”的理念。未來房價不會出現上漲,特別是大城市周邊地區,房價已經遠遠脫離了當地居民收入,在大漲之後難免有大落。而且拆遷拿的是期房,要五年後才能拿到房產,五年後房價究竟會怎麼樣,誰也說不準。還不如拿一百七十多萬,放個五年也本金+利息也能超過200萬。

再者,很多朋友在動遷的時候喜歡拿房子,不喜歡拿現金。因為他們認為多拿幾套房,只要未來房價上漲了,他們或出租或出售都是兩相宜的。現問題是,這樣的郊區房產很難租出去。就算房子租出去了,租金肯定又是便宜得很。而對於房東來說,手裡面有幾套房,又要面對辛苦收租,還要面臨未來幾年房地產稅推出的不確定性。從理論上來說,擁有多套房可以隨時變現,但是,現在炒房者越來越少,都集中在市中心區域,郊區的房子誰願意來炒呢?

最後,只要拆遷戶選擇拿房產,你不僅要接受五年以後的期房的痛苦。而且五年之後,開發商不會給你拆遷戶留下好房子,好賣的房產都被開發商留著,不好賣的房子,比如底樓、頂層,朝向不佳的房型都會留給不花錢的動遷戶選擇。所以,我們建議,與其幾年後拿郊區地段別人賣不出去的房產,倒還不如拿著170萬,在武漢市區周邊直接買自己喜歡的房子,把剩下的錢再買輛車,這些年過度期的痛苦都不用嘗,再去找份沒有壓力的工作,反而是生活得更舒服,更是少招惹無窮無盡的麻煩。

拆遷該選房產好?還是選現金好?相信不同的人,對此看法不同。不過我們認為,還是拆遷拿錢走人為好,有錢想哪裡去買都可以,甚至可以買到稱心的房子。如果還要等5年的期房,到時候開發商不給好的房源,不僅是動遷戶房子租不出去,甚至於出售都沒有人要。擁有這樣的幾套房產,要想變現都很難。在當前國內經濟下行、房價要進入調整週期的情況下,拆遷直接拿錢走人才是明智之選,長期陷在房子當中,將無出頭之時,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發生。


不執著財經


這個問題其實很容易理解,周邊的案例大把大把的,鄭州郊區拆遷,當地人大部分都是農民出身,沒有搞商業的頭腦,我妹夫村子分批拆的,頭一批是政府佔地,全部賠的錢,這下可不得了了,拿到錢的一個個天天都拽上天,100多萬的車,出門兜裡揣硬中都嫌檔次低,更有甚者跑去賭啊,什麼的,具體的就不多說了,總之就是沒幾天折騰完了,打回原形,最終混的還不如之前收租的日子,更慘的攤上高利貸,被逼自殺的有好幾個!

當然還有另一種人,家裡有商業基礎,直接拿到這部分錢用來發展公司,都相當的不錯,個人覺得不管是分房還是分錢,還是跟人的吧,畢竟房子後期照樣可以迅速變現,前期不急還能收租維持生活,各有各的優劣吧!


空小空


拆遷是要房產還是現金好?咱們就此問題來做一分析。

如果你要現金,只能要一百七十萬。如果存在銀行,每年可得利息不到五萬,五年後共計現金可以達到一百九十五萬元左右。

如果你要房子,可以有三百平方,再加二十萬現金。按五年蓋好,過度費每年三萬六千元,得現金十八萬,如果到時候房價按一萬每平算,房價可以達到三百萬,加上給的二十萬現金,十八萬的過度費,五年後的收益是三百三十八萬。比要現金多得一百四十三萬。

當然,這是按房價不變算的。如果房價有所上漲,可能會得的更多一些,如果房價下降,所得就會少一些。

由此可知。如果讓我選擇,那無疑是要房子合算。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作為一個已經經歷過拆遷的過來人,我有一點不成熟的看法!

如何選擇最好根據自身的需求進行選擇!

本身擁有住房,如果有近期創業投資的打算,那麼這170萬很有可能是你的崛起成功資金!當然創業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要做好風險預估和資金分配!身邊很多人都是因為當年的拆遷款而創業成功的!當然也有失敗的人!所以需要本身有較強的風險投資和創業意識或者一技之長!

剛才看了專家的觀點,專家有一點沒有說到,就是如果拿房子的話,這個房子在將來建好後,也是需要現金購買的,至少我們杭州地區是這樣的,只是購買的單價會比市場價便宜很多,如果按照3000元一個平方的購入價三套房子也是需要不少的現金的!那20萬的補償款也是不夠的!

當然拿房子的話,也有拿房子的好處,現階段房價都是一直在漲的,至少不用害怕通貨膨脹!相比於現金貶值,房價是非常堅挺的!而且因為戶主本身也是有住房的,所以幾年之後,您這三套房子可以出租給有需要的人,這樣也是一筆收入!同時安置過渡費也是一筆收入!這樣的話生活也是比較安逸的!

總體而言,個人還是比較傾向於拿現金!人生不就是需要拼搏的嗎?這是我的拙見!同時每個被拆遷人的情況不一樣,要根據自己的自身條件進行選擇。


九零後的浪子


請問有拿房和拿錢相結合的政策嗎?我這裡是有這樣的政策的!

如果在三年前,我一定讓你拿房拿房拿房,不是我馬後炮,我自己就這麼做的,還加錢一變二,但如今房地產市場並不火熱,全拿房子,且地段不佳,風險太大。

如果你沒房,我會建議你拿錢,去市區買一套。

回到現實,現在市場不火熱,你又已有兩套房,我建議你可以拿一套拆遷安置房,其餘拿錢。

👉我是“房地產先鋒號”,聊拆遷,看戶型,論過戶,買賣房避坑、維權,地產有關看這就對了!


房地產先鋒號


近幾年來,我國社會發展的越來越快,城市進程也在不斷加快,為了完善城市建設,很多老舊的建築也開始慢慢拆除,一些老舊小區也面臨拆遷,對於很多人來說,生活也即將要發生重大的改變,對於拆遷二字,有的人欣喜,有的人卻愁苦,我們知道拆遷是城市發展的必然結果,而拆遷伴隨而來的也有一定的補償給一些拆遷戶門,而通常補償是有兩種選擇,一種是給錢,一種則是給房,而這兩種只可選其一,於是不少人就糾結了,拆遷補償,究竟是“要錢”還是“要房”呢?其實,好多人之前都選錯了,不如聽聽內行人分析到底該怎麼選吧!

首先,我們要清楚的認知,無論是“要錢”還是“要房”其實都是不虧的,因為如果是要房,那麼就也是進行產權置換,一般情況下是直接補給同等價值的房產,而要錢也就是貨幣補償,這種情況補償的錢款是根據被徵收的土地和房產來估算出價值給相應的現金補償,那麼我們在什麼情況下去“要房”,在什麼情況下又去“要錢”呢?

“要房”的情況:

1、城市級別較高的,尤其是一線城市、新一線城市。如果是一線城市,面臨拆遷,肯定是要房的,因為一線城市的人口正在不斷上漲,房價即使短期下跌,但長遠來看肯定還是會上漲的,另外一些新一線城市經濟發展得也特別快,一些城鎮人口也往這裡城市轉移,那麼這類城市肯定要房更好。

2、補償款低於市場價的要房。若出現市場的房價是6000/㎡,但拆遷給的補款若低於5000/㎡以下了,那麼就還是選擇要房的好,若選擇要錢,那麼自己得貼不少錢才能在城市裡買上一套房,所以還不如直接要房來得更好。

當然,要房也有不好的地方,因為一般是需要拆遷之後再建房的,而建房的週期又比較長,所以這個時候居住是一個問題,可能還需要租房,另外所建的小區的品質,以及住房的質量也還是一個未知數,若未來小區品質有問題,但因為自己已經選擇要房了,那麼也只能夠認栽,還是具有一定風險的。

“要錢”的情況:

1、人口淨流出的小城市。若是生活在一些小城市的,遇到拆遷最好還是選擇要錢比較好,因為即使現在這個城市的房價還是高的,但隨著人口的流失,閒置房增多,未來的房價肯定是會狠跌的,所以還不如趁著房價高的時候要一筆補償款,去中心城市或者等房價跌了的時候買房更好一些。

2、已經有合適住房且負有房貸的最好選擇要錢。若自己已經有了一套非常合適的住房,並每年還有房貸需要繳,那麼這個時候選擇要錢就更合適一些,因為若要房,房子的週期會非常長,想要變現需要5年,而5年的變化究竟是什麼樣,誰也不清楚,萬一房子不好還不容易脫手,所以不如要錢,最為踏實。

以上就是遇到拆遷時,遇到“要房”和“要錢”的兩種選擇建議,看完後你是否知道該怎麼選擇了呢?如果是你,你會要錢還是要房?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南昌地產研究


房子是用來住的,如果你有房住,首定是要現金好,如果沒房住那也要慎重考慮。從經濟角度說沒有明顯的差別,國家在調控,房子增值空間有限,銀行利息收益應該可以打個平手。我是拆遷戶,也糾結了這個問題,最後還是選擇了貨幣化補償。



按現行的拆遷規定,選擇房屋安置和貨幣化補償都行,我們當地政府對拿錢買房還有更多的優惠政策。比如政府為了去庫存,就規定凡在本市一定範圍,簽定拆遷協議一年內買房的(新房、二手房均可),給予房屋評估價5%的補助,在稅收方面也有優惠。


另外,選擇房產安置,有太多頭痛的事等著你。一是拿房子遙遙無期,不確定因素多,三幾年拿不到房子的正常,有的要更長時間,我內弟家拆遷要房等了六年,真的是“心碎了無痕"。二是選房窩心,拆遷戶基本上是選不到好房型好樓層,開發商好房留著賣,不好的給不花錢的你。

所以,強烈建議拆遷拿錢走人,有錢想在哪買就去哪買,想買什麼樣的房自己作主,落個舒心。你說是吧?


山裡紅56237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還是選擇要房子好,不要選擇要現金。

因為從題主的情況看,雖然房子建在城區,但20年後通地鐵,位置比較好,而且20年後中國的房價不會下降;且房價還有一定增值的潛力。同時,武漢是中南五省最大的城市,也屬於新準一線城市,也有可能成為未來一個新直轄市,人口湧入的可能性較大,未來人口還將有一定幅度的增長,推動房價上漲的動力仍在。

雖然目前拿到170萬元現金,實際上數額不大,而如果你沒有投資理財能力,拿著這筆錢僅僅存入銀行其實是財富在貶值,20年後170萬元也不知道比現在的錢還貶值多少。

而要三套房子還有20萬元現金,房價可用於出租,出租收入也不會很低,隨著房價的上漲,租金還有可能不斷提高,這樣遠比拿現金投資風險小。



開偉觀察


我個人認為應該要現金。

因為:1.拿了錢,你可以多看看房子,看中了直接買,立即住。心裡踏實。2.如果有房更好,那麼現金可以用在其他的地方。3.等開發商的房子是需要時間的。快的三五年,慢的,那就不知道了!也許五年十年。甚至有的開發商資金鍊斷裂,房子成了爛尾樓。總之,不可以預測的風險太多。


貝貝熊57


拆遷賠的房子是什麼屬性?多半是安置房,安置房幾乎不能變現交易,所以對於已經有房的你,只能讓你當一個包租婆。

現在的大產權房子,雖然交易正常,但市場不好,房子已經不再是老百姓投資穩賺不賠的手段了。更何況近些日子房產稅要徵收的消息被大肆宣揚,很多房子多的人已經開始在不斷拋售小房子,留一套大的自住。

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還要房子那就是在做接盤俠。這個時候手裡有錢才是王道,即使有通貨膨脹,但錢是可以買東西的,而房子除了住,沒有任何功能,尤其是你的安置房。

不知道題主對生活幸福感這件事怎麼看?擁有四五套房,每天辛苦工作還房貸,沒有房貸的去辛苦收租,這是一種生活狀態。擁有一套房,開著一輛車,幹著沒什麼壓力的工作,想去哪玩,去哪happy!兩種生活,你選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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