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廉政網評論:在法律和紀律之上

甘肅廉政網評論:在法律和紀律之上

一個國家、民族的繁榮昌盛,離不開完備的法律制度;一個政黨、組織的興旺發達,少不了嚴明的紀律規矩。同樣,每個公民的成長進步,也必須在法紀規定的框架內求得自由伸展的空間。依法治國、依規治黨因此成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不二選擇,而遵紀守法、嚴格自律也便成為每個黨員幹部平安快樂的重要前提。

的確,法律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底線,稍有觸碰,必然受到懲處,因為法律是維護現代社會公平正義的利器。而紀律則是全體黨員的行為紅線,一旦逾越,必須追究責任,因為紀律是一個政黨發展壯大並永葆生機與活力的根本。

無論法律還是紀律,畢竟都是外在的約束力量。有法不依、越軌破紀的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與人們長期以來對法紀缺乏敬畏息息相關。這也從某種角度說明,在紛繁複雜、文化多元的現代社會,試圖單靠嚴明法紀構建和諧穩定、民主文明的淳良秩序,顯然遠遠不夠。換句話說,法律和紀律並不是萬能的鑰匙,不足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所有難題。無論多麼嚴苛的法紀,總難免疏漏和缺失,總會有覆蓋不到的空白和盲區,因此總會讓人有機可乘、有空可鑽。而如果全體公民都在法律底線附近徘徊,全體黨員僅以不越紀律紅線為標準,那麼每個人永遠都會如履薄冰、如臨深淵,難以體驗生命應有的舒展與從容,而整個社會也就無法實現彼此包容、其樂融融的寧靜與和諧。

如何超越法律與紀律的限制,獲得身心的舒展與自由?唯有激發每個人內心強大的自我約束意識,真正樹立對法律紀律的敬畏之心,培養形成遵紀守法的自覺習慣。對於一個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真誠敬畏法紀的人來說,其實法紀的約束力並不存在,因為在他心中,人之為人的無形道德標準遠高於法紀條文的有形約束力量。康德說,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持久,它們在我心中喚起的讚歎和敬畏就越是歷久彌新,一是我們頭頂浩瀚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對於篤信基督的康德來說,他所由衷敬畏讚歎的東西,除了上帝,就是強大、深沉而持久的道德力量。

道德是千百年來人類優秀文化積澱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類區別於其他萬物的重要標誌。道德是人們長期浸潤而成的一種樸素而美好的情感,它扶助弱小、充滿善意,它不畏強暴、維護正義,它激濁揚清、淳良習俗,它帶有自我期許、自我肯定,更意味著自我完善、自我超越。一個內心充滿強烈道德情感的人,一個始終恪守道德準則的人,必然會與各種違法亂紀行為絕緣,必然會把法紀的約束昇華為向善趨美的人格力量,而不會時時處處感到拘束和限制。因為他的精神境界、價值追求早已超越法紀之上,獲得一種生命內在的寧靜、豐盈與從容,也因此,他是踏實的、平安的、自由的、快樂的。這就是孔子所謂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也就是在行動上真正實現了從必然王國向自由王國的轉變。

在法律和紀律之上,是浩瀚無垠的天空,是莊嚴美好的道德,是人人嚮往的自由化境。我們何妨像康德那樣,抬頭仰望璀璨的星空,深深敬畏內心神聖的道德。(海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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