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該剝奪涉罪未成年人上大學的權利?

前不久,來自寧夏回族自治區的14名考生順利步入大學校園。與其他人不同的是,他們有一個共同的身份-涉罪未成年人。據悉,他們在犯罪後認罪悔罪態度良好,當地檢察機關作出了構罪不捕的決定,並允許他們正常考入大學。

“這是否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縱容?”社會上有著質疑的聲音。對此,有人表示,對於未成年人的犯罪,應盡最大的努力去教育、感化、挽救他們,不應該剝奪他們上大學的權利。也有人說,對涉罪未成年人沒有實質性懲罰措施只憑教育是還不夠的,還是有潛在的在犯罪風險。應該剝奪他們上大學的權利,否則就是一種縱容。關於這個問題,大家怎麼看待呢?

該不該剝奪涉罪未成年人上大學的權利 (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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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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