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文:中成藥、輔助用藥,禁止處方外流!

近日,筆者於廣東醫院方面人士獲悉,廣東省衛計委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外購藥物管理推進醫藥購銷領域行風建設的通知》,目的是進一步規範臨床用藥,對院外處方進行規範。

廣東發文:中成藥、輔助用藥,禁止處方外流!


▍這些藥,禁止處方外流

通知明確,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已有同類藥品或者相類似作用的能正常採購供應的品種、中成藥和輔助性藥物等,禁止處方外流,院外購藥。

去年年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提到,鼓勵定點零售藥店做好慢性病用藥供應保障,患者可憑處方自由選擇在醫療機構或到醫療機構外購藥。

大家或許已有既定思維,慢病用藥領域,中成藥市場可是很大的,處方外流市場的希望就在前方。然而,還沒高興多久,一個晴天霹靂,中成藥、輔助用藥處方外流都被禁了。

說到中成藥、輔助用藥,近年來它們的處境似乎越來越艱難。

除了在醫院備案採購、新藥申報環節屢屢被拒,從近兩年多地帶量採購帶來的結果來看,中成藥品種被排擠也是非常明顯的。

就此問題,上述醫院方面人士告訴筆者,現在甚至有人認為,中藥是輔助用藥,對於解決病人的臨床問題幫助不大,並佔用了醫院的醫保資源,需要大幅淘汰中醫藥產品的目錄數量。

同時,在醫保控費、嚴控藥佔比、嚴控醫院費用增幅、醫保支付改革的組合政策下,醫院將逐漸壓縮那些療效不是很明顯的中成藥、輔助用藥的數量。

如今,中成藥、輔助用藥除了在醫院使用環節被限制,其瞄準的處方外流也要被禁止了,一旦落地執行,相關藥企、醫藥人怎麼辦?是聽天由命還是尋求新的出路,這可能是大家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DTP藥房,也要涼了

除了禁止中成藥、輔助用藥處方外流,通知還規定,外購處方必需得到患者的同意,並且在病歷中予以登記,並不得指定外購的藥品經銷企業,包括與醫療機構有直接或者間接關係的自費藥房、自辦藥店。

這些自費藥房,大多是我們常說的DTP藥房。

DTP是指藥企或藥店直接向病人進行銷售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製藥企業將產品直接授權給藥店作為代理,患者從醫院醫生那兒得到處方,拿著處方直接到藥店去購買。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處方藥外流政策的推進,DTP藥房成了市場大熱,無論是醫院、藥店還是製藥企業都盯著的“大肥肉”。

在這項規定下,大熱的DTP藥房將降溫,還可能會面臨重大的打擊。

對於嚴格管理處方外流,這已不是新鮮的例子,北京早已開始對處方外流動刀。

今年3月份,北京市醫管局發佈《北京市市屬醫院外購藥品等患者使用與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確規定,外購藥品是指醫師在醫院內開具的處方(醫囑)中醫院目錄內未涵蓋的,需要患者到院外購買的藥品。

且不得指定患者購藥的藥品經銷企業(含醫院自費藥房、自辦藥店)或其他醫療機構,並應告知患者外購藥品必須從正規的醫療機構或正規的藥品經銷企業購買,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購銷憑證。

接著在5月份,北京市醫管局下發《關於推進和規範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醫師為患者開具外購藥品處方時,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藥店、藥房或其他醫療機構購買。

隨著醫療機構院外處方的管理日趨嚴格,DTP藥房,這一業界普遍認為有可能成為千億級的市場,未來能否成為市場的主流,仍需等待時間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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