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智逢源:注意,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不是一回事!

也許大家都注意到了,日前財政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兩份涉及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中的養老保險基金的稅收政策文件:《關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4號)和《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95號)。據尚智逢源瞭解,這兩份文件的出臺對於包含養老基金在內的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無疑是巨大的政策支持。但是尚智逢源發現這兩份文件發佈後,不少朋友對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的概念區分不明,導致誤讀部分稅收政策。很多媒體,甚至是相關部門也會不加區分地將這兩類基金都簡稱為社保基金。


尚智逢源:注意,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保險基金不是一回事!

為此,尚智逢源有必要特別說明: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該基金並不是直接向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的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籌集的基金。按照《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規定: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

2、向社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徵繳的社會保險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範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徵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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