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三年內暫免徵收券商、基金、期貨公司機構監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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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國家發改委官網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證券期貨業監管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稱,對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經紀公司收取的機構監管費,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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