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在中國歷史上,爲什麼是一個最「失敗」的朝代!

一、元朝不是封建社會而是奴隸社會

元朝不是封建社會,而是更接近奴隸社會。元朝所處的歷史階段撐死了算半封建半奴隸社會比起幾百年前的唐朝的封建文明階段來說都是大大的落後。和宋朝人民自由的經濟商業社會更是大大的落後,至少落後幾百年的文明進程。

元朝統治實行領主分封制、工奴制這些都是典型的奴隸社會特徵。元朝大量“驅口”(奴隸)極其普遍的存在,證明元朝是奴隸社會。在開設的“人市”可以任意買賣驅口。在元朝一箇中等官員就可能有人上百個驅口,一個大使長(奴隸主)的驅口往往成千上萬。忽必烈寵臣阿合馬就有七千多個驅口。驅口就是奴隸沒有人身自由,是主人的私有財產。驅口既要向使長繳租,也要向政府納賦。元朝法律規定“驅口與錢物同”。主人可以隨意買賣或饋贈。主人殺死無罪驅口杖八十七,良人打殺他人驅口杖一百七。殺一個“驅口”與私宰牛馬的刑罰幾乎相等。元朝佃戶地位也極其低下,元朝法律規定:主人打死佃戶只杖一百七。在元朝曾是自由之身的農民再度淪於農奴的命運。

元朝不止用法律的形式赤裸裸的宣佈各族人的不平等,也赤裸裸的宣佈同種人的極度不平等。元朝這個由低級原始民族遊牧部落建立的朝代使中國又回到了奴隸社會。

“元朝”在中國歷史上,為什麼是一個最“失敗”的朝代!

二、元朝不是中國歷史上武功最強的朝代

目前許多中國人認為元朝是中國歷史上武功最強的朝代,這是一種誤解。大大的認識錯誤。元朝滅了南宋後迅速腐化墮落。其腐化墮落的程度與速度比滿清的八旗子弟有過之而無不及。忽必烈很窩囊,對日本、瓜哇的討伐皆力不從心,死時很窩火。忽必烈以後更是一代不如一代,所以現在吹噓蒙古的人只有吹噓鐵木真,而鐵木真死時根本就沒有統一中國,別說南宋就是金朝都沒完全攻佔。元朝對外戰績可謂其差無比。

元朝自統一中國後,其對外戰爭幾乎是次次失敗。眾所周知忽必烈於公元1274年(至元十一

年)、公元1281(至元十八年)兩次發動對日本的遠征,皆以慘敗而告終。從此日本人開始從仰視中國到蔑視中國。公元1282(至元十九年)、公元1288年(至元二十五年)元朝軍隊兩次征伐安南(今越南北部)最後的結果還是都以慘敗告終。公元1284年(至元二十一年)元軍遠征占城(越南中南部),公元1293年(至元三十年)遠征瓜哇(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島)又是均以失敗告終。忽必烈抱著遺狠耿耿於懷而死,忽必烈之後元朝談不上對外有什麼戰績。歷史再次證明,擅長掠奪貧窮的流氓強盜,喜歡不勞而獲的原始遊牧民族再搶到富貴的學者文明人的財富,享受到幸福後,它們往往表現得更貪生怕死。

元朝成立後對外戰績是其差無比的。元朝不僅根本沒有給中國增光,反而給中國丟盡了臉。

“元朝”在中國歷史上,為什麼是一個最“失敗”的朝代!

三、倭寇之禍是從元朝開始的

許多國人大概都以為“倭寇之禍”始於明朝,其實“倭寇之禍”是從元朝開始的。公元1308(元武宗至大元年)倭寇在慶元“城郭,抄略居民”。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倭寇欺負中國的記載。元政府對倭寇入侵表現得無能為力。公元1309年(元武宗至大二年)七月,樞密院臣言:“去年日本商船焚掠慶元,官軍不能敵。”1311年(元武宗至大四年)十月,以江浙省嘗言:“兩浙沿海瀕江隘口,地接諸蕃,海寇出沒。”樞密院官議:“慶元與日本相接,且為倭商焚燬。”元朝統一中國後不到三十年已經被日本人欺負了。本人欺負了。元朝末年倭寇更是日益猖獗,紅巾軍起義時佔領遼東的金、夏二州後,“倭人攻金夏州,殺紅軍據其州者,即奏遣人往賞而撫安之。”此時元政府竟然無恥到派人加賞倭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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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元朝用法律形式規定婦女不許改嫁

公元1311(元武宗至大四年)元政府頒佈的法律明令規定“命婦夫死不許改嫁。”這是中國歷史第一次用法律明形式確限制婦女改嫁。在《元典章》記載著“不改嫁誓狀”、“失節不封贈”、“田需聽夫家為主”等等壓迫婦女權益的法律。宋朝婦女改嫁比比皆是,宋朝在法律上從未限制婦女改嫁,在關於婦女改嫁的法律上比唐朝還要寬泛、自由。可是中國有些竟認為宋朝不許婦女改嫁。很奇怪怎麼能把元朝的行為怪在宋朝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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