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作為女人,

可能都會面臨懷孕生子這一關卡,

這也是人生中相對重要的環節。

但是,

如果是在工作期間懷了孕,

相信肯定會有許多人擔心待遇的問題。

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2011年6月,

付女士入職某航空公司,

擔任出納一職,

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

合同規定,

付女士的基本工資是1800元,

加上崗位工資每月共計6000元,

付女士在職期間航空公司未為其繳納生育保險。

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2012年9月,

付女士懷孕,

之後一直堅持工作,

但是既然懷了孕,

那肯定是要進行產前檢查的吧,

但每次付女士去產檢的時候,

航空公司都將此事算作事假,

並扣發付女士相應的事假工資。

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2013年6月5日,

付女士剖宮產下一女,

產假期間,

公司一直按照每月1800元的標準給付女士支付工資。

2014年6月3日,

付女士提起仲裁,

請求航空公司支付產檢和產假期間工資差額。

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仲裁委審理後認為,

女職工依法享有產前檢查的權利,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期間產檢,

所需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

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由於航空公司未為付女士繳納生育保險,

因此付女士產假期間工資應由航空公司承擔,

工資標準也應該按照正常出勤的月工資水平,

本案中,

航空公司應該每月為付女士支付6000元。

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我國法律對於女職工,

特別是三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女職工有一系列的特別保護措施,

三期期間,

用人單位不得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

也應該順延至三期滿。

女職工“三期”期間,待遇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看完之後,

相信很多女性職工們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了吧?

開開心心去工作吧!

當然,

如果公司拒不履行以上職責,

那麼歡迎隨時來找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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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免費在後臺諮詢,

(www.51ldw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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