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銷售商品房稅率分別是多少?
房地產銷售房子增值稅稅率是11%.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稅.
房地產老項目,是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增值稅稅率11%,收到售房款應交如下稅金:
1、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銷項稅=房款÷(1+11%)×11% 進項稅為所取得的進項稅稅額本期合計
2、附加稅(城建稅7%、教育附加3%、地方附加2%):應交增值稅稅額×12%
3、預交企業所得稅:銷售額×3% (各地標準有區別)
4、預交土地增值稅:銷售額×2% (各地標準有區別)
問:房地產企業銷售商品房是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的稅目還是按照"購銷合同"的稅目來繳納印花稅?
應按"產權轉移書據"依萬分之五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政策依據: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房產買賣轉讓實際上是一種財產所有權轉讓.
(2) 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四條的規定,對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應按"產權轉移書據"依萬分之五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賬務處理:
(1) 計提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2) 繳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印花稅不再計入"管理費用"會計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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