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半年新能源汽車政策匯總,敢問路在何方?

2018年半年政策

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這一成績的取得與國家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但是,從汽車大國到汽車強國的跨越,也同樣需要國家政策的引導,今年前半年,國家出臺了11項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政策,引導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的發展。

2018年半年新能源汽車政策彙總,敢問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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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能源汽車行業,最重要的政策莫過於補貼了,今年春節前夕,財政部等四部門發佈《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合理降低了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的補貼標準,並提高純電動乘用車能量密度門檻要求,補貼退坡政策已於今年6月12日正式實施。

除了補貼退坡,6月28日,發改委和商務部又發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負面清單)(2018年版)》,明確取消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近日,特斯拉大舉進攻中國市場,在上海建廠敲定,給國內新能源汽車企帶來壓力的同時,也倒逼著產業的發展。

國家政策的種種“苛刻”,真的能逼出一個成熟的市場嗎?

國際能源網彙總了2018年半年新能源汽車政策,摘編出政策要點,以饗讀者。

2018年半年新能源汽車政策彙總,敢問路在何方?

1、《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2月13日,財政部等四部門發佈《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能量密度門檻要求。根據成本變化等情況,調整優化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燃料電池汽車補貼力度保持不變,燃料電池乘用車按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進行補貼,燃料電池客車和專用車採用定額補貼方式。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

通知指出,補貼政策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2017年補貼標準的0.7倍執行,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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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

1. 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最高車速不低於100km/h。

2. 純電動乘用車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於150 km。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於50 km。

3.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於105Wh/kg,105(含)-120Wh/kg的車型按0.6倍補貼,120(含)-140Wh/kg的車型按1倍補貼,140(含)-160Wh/kg的車型按1.1倍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2倍補貼。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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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能源客車技術要求

1.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於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車型按1倍補貼,0.15Wh/km·kg及以下的車型按1.1倍補貼。計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質量按照《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執行,能量消耗率按《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GB/T 18386-2017)測試(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也按此計算)。

2.純電動客車(不含快充類純電動客車)續駛里程不低於200公里(等速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續駛里程不低於50公里(等速法)。

3. 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要高於115Wh/kg,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倍率要高於3C,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節油率水平要高於60%。

2、《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

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佈《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產品的設計要求、生產要求和回收責任等。旨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規範行業發展。

辦法提出,汽車生產企業應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負責回收新能源汽車使用及報廢后產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電池生產企業應與汽車生產企業協同,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對所生產動力蓄電池進行編碼,汽車生產企業應記錄新能源汽車及其動力蓄電池編碼對應信息。鼓勵汽車生產企業採取多種方式為新能源汽車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務,通過回購、以舊換新、給予補貼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廢舊動力蓄電池的積極性。

新能源汽車所有人在動力蓄電池需維修更換時,應將新能源汽車送至具備相應能力的售後服務機構進行動力蓄電池維修更換;在新能源汽車達到報廢要求時,應將其送至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拆卸動力蓄電池。動力蓄電池所有人(電池租賃等運營企業)應將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至回收服務網點。廢舊動力蓄電池移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私自拆卸、拆解動力蓄電池,由此導致環境汙染或安全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3、《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3月2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佈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到2020年,建立完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探索形成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創新商業合作模式。

建設若干再生利用示範生產線,建設一批退役動力蓄電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進示範項目,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標杆企業,研發推廣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關鍵技術,發佈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相關技術標準,研究提出促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實施方案指出,充分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由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渠道。

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作用,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密切合作,以滿足市場需求和資源利用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建立穩定的商業運營模式,推動形成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規模化市場。

鼓勵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在產品開發階段優化產品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設計;開展廢舊動力蓄電池餘能檢測、殘值評估、快速分選和重組利用、安全管理等梯次利用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鼓勵在餘能檢測、殘值評估等階段適當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

另外,實施方案明確了試點範圍,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中部區域等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以試點地區為中心,向周邊區域輻射。支持中國鐵塔公司等企業結合各地區試點工作,充分發揮企業自身優勢,開展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示範工程建設。

4、國家能源局:2018年計劃建成充電樁60萬個

3月7日,國家能源局出臺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指出,統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優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佈局,建設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2018年將積極推進充電樁建設,年內計劃建成充電樁60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充電樁50萬個。

5、三部委公佈免購置稅新能源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

4月2日,工信部、財政部、國稅總局發佈的公告指出,《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

(一)為加強《目錄》動態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後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列入《目錄》後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從《目錄》中予以撤銷。

(二)從《目錄》撤銷的車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將不再接收帶有免稅標識的撤銷車型信息,稅務機關不再為其辦理免徵車輛購置稅優惠手續。

(三)已從《目錄》撤銷但需恢復資格的車型,企業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報,經審查通過後列入《目錄》。

(四)購置新車時已享受購置稅優惠的車輛,後續轉讓、交易時不再補繳車輛購置稅。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目錄》內企業、車型加強事後監督檢查,如發現存在違反相關標準法規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將按照相關要求予以處理處罰。

6、商務部公佈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清單,特斯拉等純電動汽車在列

4月4日,商務部公佈對美國加徵關稅商品清單。其中,“同時裝有點燃(壓燃)往復式活塞內燃發動機及驅動電動機、可通過接插外部電源進行充電的其他車輛”、“僅裝驅動電動機的其他車輛”等商品名稱赫然出現在清單中。

在新能源汽車領域,遭受重創的車企首當特斯拉,其次是尚未國產的進口車。數據顯示,特斯拉2017年進口到中國的數量是1.7萬輛,同比增長51.6%。

7、四部委啟動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

4月19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發佈的《關於開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明確,各級牽頭部門提交本地汽車生產企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清算申請報告。對於2015年度、2016年銷售上牌但未獲補貼的車輛按照對應年度補貼標準執行。

除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黨政機關公務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外,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2萬公里(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即可獲得補貼。

8、動力電池和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管理辦法發佈

4月26日,中汽協和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聯合啟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申報工作,4月26日起正式啟動第一批白名單的申報受理工作,白名單受理為不定期制,隨時申報隨時受理。

同日也發佈了《汽車動力蓄電池和氫燃料電池行業白名單暫行管理辦法》,在企業、生產條件、技術能力、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等方面

作出了明確的要求。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將對企業白名單實施動態管理,每3年對白名單內的企業進行復評,白名單企業如有違規將被撤銷其白名單資格。

2018年半年新能源汽車政策彙總,敢問路在何方?

9、中國7月1日起降低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新能源汽車同等待遇

5月22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於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的公告》,公告稱,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

公告表示,為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進口關稅。將汽車整車稅率為25%的135個稅號和稅率為20%的4個稅號的稅率降至15%,將汽車零部件稅率分別為8%、10%、15%、20%、25%的共79個稅號的稅率降至6%。

10、工信部:進口乘用車企應及時報送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車積分數據

6月19日,工信部官網發佈《關於做好平行進口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為做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工作,各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及時報送其所進口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數據。

11、2018版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發佈,取消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

6月28日,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負面清單)(2018年版)》。負面清單指出,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汽車整車製造的中方股比不低於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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