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套路深!借款5萬元差點損失一套房

“套路貸”套路極深,

已成為危害性極大的社會問題。

羅湖公安分局近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稱,該分局打響我市打擊“套路貸”犯罪第一槍後,又已偵辦多宗類似案件。

警方發言人強調,“套路貸”是有組織犯罪,屬於公安部門“掃黑除惡”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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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報駐穗記者 張瑩 攝

打響深圳打擊“套路貸”第一槍

去年底,有市民到羅湖桂園派出所報案稱,其被民間小額貸款公司詐騙。報案人稱,全市跟他們一樣情形被騙的人在福田、龍崗、羅湖還有十幾個,且小額貸款公司都去相應的法院對他們提起了訴訟。

民警初步判斷,

這是一宗“套路貸”詐騙案件。

經偵查,該團伙是一個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專挑有深圳房產的對象下手。

放貸犯罪團伙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嫌疑人同時帶借款人去公證處,將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檔權授權給了貸款方,以便為今後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據。

隨後,警方抓獲6名嫌疑人,同時掌握了5名在逃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和涉案證據。至此,我市第一宗“套路貸”案件成功告破,打響了深圳打擊“套路貸”第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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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5萬元差點沒了900萬房產

深圳的鄭先生有不良徵信記錄,無法通過正規銀行渠道貸款,他便向一名“朋友”歐某提出小額借貸。歐某得知鄭先生名下有一套價值900萬元的房產後,便和同夥與鄭先生簽訂了借貸合同,先後向鄭先生放貸7次。

鄭先生第一筆款只借了5萬元,但歐某放款後,馬上就要求他支付“利息”、“保證金”、“好處費”等各種款項,導致最終到手只有2萬多元。由於鄭先生此前沒有接觸過民間借貸,在歐某的“忽悠”下,鄭先生便以為這是民間借貸的“行規”,沒有起疑心。

然而,鄭先生只拿到2萬多元借款,卻被要求按照5萬元本金償還利息。

借貸到期時,鄭先生已沒有能力償還。在他焦急之下,歐某又向他拋出了新一輪借貸機會,即“平賬”,也就是找到另一個接手人,“借新還舊”。通過這一手段,歐某讓鄭先生每次借款“平賬”後,都產生新的利息、違約金、保證金,從而不斷壘高名義借款本金額度。

警方介紹,歐某在短短8個月的時間內,將鄭先生實際到手本金17.9萬元虛增到了220萬元。並且,歐某等人還以向法院起訴相威脅,企圖以此佔有鄭先生的房產。

鄭先生報案後,羅湖警方將歐某等11名目標嫌疑人全部抓獲,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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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掉入“套路貸”

近日,受害人劉某在某金融公司辦理車輛抵押貸款2萬元。2個月後,該公司以借款逾期未還為由,將被害人車輛私自開走,又以賣掉抵押車輛為由敲詐勒索63230元。被害人付給該公司3萬元後,對方仍不肯還車給事主。

類似案件連續發生了3宗。

警方偵查發現,嫌疑人只做車輛抵押貸款,多以資金週轉緊張、無借款渠道或個人徵信不佳,難以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小額客戶群體為目標。通過給抵押車輛安裝GPS跟蹤受害人動向,嫌疑人動用抵押車輛資料及鑰匙,私自開走抵押車輛長期扣留。

嫌疑人還製造單方違約合同陷阱,或是以不接電話、不回信息或系統故障等方式導致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無法還款,造成違約假象;或是合同中設定“隱瞞債務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條款,哄騙受害人草率簽名、客觀違約,繼而以被害人違約為名扣押車輛,要求償還高額違約金、滯納金、手續費等。

日前,羅湖警方成功打掉這個以車輛抵押貸款為手段實施“套路貸”犯罪的惡勢力團伙,刑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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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屬於有組織犯罪

在本次新聞發佈會上,

羅湖警方發言人表示,

“套路貸”是個新詞語,

本身並不是一個新罪名。

它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

“套路貸可能每個環節都不構成犯罪,但把整個套路結合起來,就能發現其構成犯罪。”該發言人告訴記者,由於“套路貸”是有組織犯罪,因此,屬於公安部門“掃黑除惡”範疇。

發言人強調,“套路貸”犯罪團伙組織架構明確,一般有一個老闆,下面有電話營銷、網絡廣告人員、具體洽談的業務員、追債人、法律訴訟團隊等,警方對這樣涉黑涉惡的有組織犯罪團伙將持續嚴打,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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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破獲跨境竊取銀行卡信息案

省公安廳23日下午通報,6月30日,在公安部經偵局統一指揮下,廣東公安機關展開統一收網行動,在境內外同步抓捕,全鏈條摧毀了運營已久的跨境竊取銀行卡磁條信息犯罪和非法從事跨境支付業務的犯罪網絡,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7名,查獲作案物品一批,涉案金額達10億餘元人民幣。


來源 深圳商報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黃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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