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南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了操作規範

6月27日,河南省醫改辦會同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印發《河南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操作規範手冊(試行版)》(以下簡稱《規範手冊》),從功能定位、團隊建設、簽約方式等10個方面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進行了統一規範。

簽約團隊:“3+N”模式

這裡的“3”是指家庭醫生、護士、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N”指其他人員。每個團隊明確1名負責人。

家庭醫生主要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註冊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類別全科醫生),以及具備能力的鄉鎮衛生院醫師(含中醫類別醫師)和鄉村醫生等;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師和中級以上職稱的退休臨床醫師,特別是內科、婦科、兒科、中醫醫師等也可以做家庭醫生。

「重磅」河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了操作规范

護士需要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具有1年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工作經驗;公共衛生醫師主要指從事專業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共衛生醫師(含助理公共衛生醫師);對於公共衛生醫師不足的機構也可暫由實際從事公共衛生服務人員承擔。

其他人員主要指機構內具有資質的專科醫師、藥師、婦幼保健人員、健康管理師、心理諮詢師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二級以上醫院醫師、退休返聘、臨聘專家、醫院對口支援專家;瞭解基本醫療衛生知識、熟悉並熱愛基層衛生工作的衛生計生專幹、殘疾人專職委員、村(居)委會人員、社(義)工等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裡,每個人都有明確的職責分工。

服務模式:家庭簽約、分類管理、團隊服務

《規範手冊》明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採取“家庭簽約、分類管理、團隊服務”的契約化服務模式,向居民提供簽約服務。

簽約服務區域要根據服務半徑和人口劃分,以家庭為單位自願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約。居民可以就近簽約,也可跨區域簽約。簽約週期原則上不少於1年,期滿後可續約或選擇其他團隊簽約,續約須簽字確認。每個家庭醫生團隊簽約戶數不宜超過100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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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後,家庭醫生團隊要根據簽約對象人員構成和健康綜合評估情況,結合簽約居民健康需求對居民進行分類管理,要優先做好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困難群眾、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簽約服務工作。

服務時,以門診服務為主,可採取團隊服務形式提供醫防融合、綜合連續的醫療衛生服務。

服務內容: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其他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包括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

根據醫改設想,鼓勵家庭醫生對簽約居民家庭以“服務包”的形式提供服務,這其中,不僅有包含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基礎性服務包”,也有在此基礎上拓展、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的“個性化服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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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家庭醫生,除了頭疼腦熱等常見病、多發病能在“家門口”解決,急危重症也同樣不必擔心,因為他們還掌握著更多優質醫療資源,有著強大的“支撐平臺”,這也是《規範手冊》提倡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支撐平臺”的層級化團隊服務。這個“支撐平臺”就是二、三級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

《規範手冊》要求“推廣組合式簽約服務”,引導居民與家庭醫生團隊簽約的同時,自願選擇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醫療協作關係的二、三級醫院,建立“家庭醫生團隊+1家二級醫院”或“家庭醫生團隊+1家二級醫院+1家三級醫院”的組合式簽約,在組合內醫療機構就醫的,可享受優先預約掛號、優先住院等服務。

上門服務需要簽訂協議

為了規避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風險,尤其是上門服務的風險,《規範手冊》明確,家庭醫生開展上門服務,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具有相應服務資質。確需上門服務的特殊人群,應對其進行健康評估,符合相關服務條件,並簽訂上門服務協議後方可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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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上門服務時,至少2名工作人員一同前往,記錄診療過程,規避醫療風險。

此外,《規範手冊》也明確嚴禁家庭醫生團隊向簽約居民推銷保健品、藥品以及其他非協議約定的服務,家庭醫生隨身藥箱應備有常用、急救藥品和簡易搶救設備,隨身藥箱攜帶藥品應登記造冊,確保用藥安全,實現藥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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