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深圳小產權將「何去何從」

深圳是全國小產權房問題最突出的城市,違法交易屢禁不止。深圳58.同城。趕集網二手房為您梳理全市近40萬棟小產權房的前世今生,及其並不明朗的未來之路。

深圳小產權房將何去何從:深圳是全國小產權房問題最突出的城市之一,小產權房佔全市住房總套數的68%,外來務工人員住小產權高達70%左右

事實上,全國通行的“小產權房”概念並不適用於深圳,這座城市已經把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全面轉為國有。建設在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築,軍產房和單位集資房是深圳小產權房的三大組成部分。改革開放初期,正是這些從違法建築中白手起家的人,締造了日後深圳崛起的奇蹟。

據相關部門公佈數據,深圳違法建築總量達到37.94萬棟,建築面積高達4.05億平方米,是深圳市總建築面積的49.27%,佔深圳市總建設量的半壁江山。以此面積比例計算,深圳1400萬人口中,至少有700萬人居住在“小產權房”中。同時,深圳小產權房的購買者中還有大量的投資客,他們的投機炒作方式也在不斷髮展變化。

有人將小產權房稱為“社會轉型中必不可少的陣痛”。一方面,小產權房解決了外來人員的住房問題,也安撫原住當地的失地村民;另一方面,小產權房建設存在很大隱患,對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秩序已造成嚴重干擾,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深圳是全國違法建築最多的城市。要統一拆除的話,不知需要耗費多少年,多少人力物力,還會造成巨大的浪費,甚至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即便能夠拆除,居住其中的深圳半數人口又如何安置?

假如逐步將小產權房合法化,一方面對大產權購房者不公平,另一方面國家也沒有準許確權的相關規定。

城市發展需要土地空間,社會進步需要產權明晰,維持現狀當然不行,一拖再拖也不是辦法。針對日益突出的小產權房問題.

談談深圳小產權將“何去何從”

小產權為解決每個城市低收入群體的居住問題,做了很多貢獻,我自己剛來深圳的時候,也是住在城中村裡的。把小產權房改造成租賃公寓是個疏導的方案,比堵的方案要好很多。

最好由當地村民自行改造,因為利益是他們的,不要最後利益回到發展商或者是政府手中。以村民、村委會或是村裡的股份公司為主要改造力量,給他們一個合法的身份。同時,因為這些物業沒有繳納相應的城市配套費等稅費,所以產權上和商品房還應有區別,不能進行買賣流通,可以出租,在現行的土地政策下,同樣可以解決居住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政府也可以參照公租房的標準。

小產權房應區分對待之後讓其合法化。首先把小產權房所佔土地按性質劃分為三類,即耕地上所建、建設用地上所建、自家宅基地節省土地所建。他認為後兩者應給予合法化。耕地上是不允許建房的,但對於耕地上所建設的小產權房,也要一分為二地對待:對於剛剛建設、規模小又違法違規的小產權房,應該立即予以拆除;已建設多年,居民已經入住多年的小產權房,在追究責任後允許其合法化。

產權合法不合法不能用大小去劃分。他建議可以仍然保留小產權的性質,但是法律上給予同等的保護。 隨著小產權房進入市場,城市大產權房的價格會趨於合理,使部分中低收入居民也能買得起或租得起,減輕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壓力,減少財政支出,降低農民工進城落戶的門檻。

建議分門別類給小產權房找出路。分期分批納入城市更新計劃,允許原業主自行組建股份公司執行或加盟,舊改以後容積率會提高,那麼會形成新的住房供應,有利於平抑房價,同時原業主能銷售獲利,那就不再給予拆遷補償了,如此一來加建小產權房的利益驅動也小了。

但是,城市更新畢竟沒那麼快,那麼對於暫時不能納入的,在經過法律確權和安全整治之後,轉化為保障房,緩解新建保障房的壓力,至於轉化方式,可以是政府回購作為經濟適用房,也可以是經過確權和限價以後作為廉租房,同時,還有一些過渡階段的,那就發一個證,明確一定年限內不準買賣,但可以作為自用和租賃,以解決低收入者的租房難問題。當然,此外還有一些質量太差、存在安全隱患的,還是要下決心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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