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五道關規範信訪案件辦理

嚴把登記受理入口關。信訪登記做到信息準確全面無遺漏,並嚴格甄別審核,區分受理和不予(不再)受理的情形,符合受理條件的告知辦理程序及時限,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明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解決途徑,讓信訪人清楚明白。

嚴把轉送交辦關。對可以通過行政程序處理的信訪事項,引導信訪人向法定職責機關提出或在轉送交辦時提出分類處理意見,指導有權處理機關按相應行政程序辦理,有效避免了信訪程序空轉,信訪人重複上訪。

嚴把調查辦理關。在辦理程序上堅持做到“四個告知,四個必須”,“四個告知”即信訪事項的程序性受理、實體性受理、延期辦理以及複查受理均要書面告知,由信訪人簽字認可,一式兩份留存;“四個必須”即必須嚴格辦理期限,必須用行政機關正式文件按規範格式答覆,必須上報相關的調查記錄和處理依據,必須留存送達音視頻資料,以辦理程序和工作資料的規範保證實體問題的處理到位。

嚴把督查督辦關。採取臨期電話提醒,到期函件催辦,超期領導批示督辦,季度帶案督查等方式,督促責任單位及時辦理信訪事項。同時,採取季度通報和專項通報的方式,對超期未辦理信訪事項進行點名通報,限期辦理,有效提高了信訪事項的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

嚴把信息系統錄入關。凡接待登記的信訪事項,全部錄入網上信訪信息系統,真正做到“應錄盡錄”。具體工作中做到“三個全部”,注重工作過程留痕,即所有信訪事項全部錄入,信訪人走訪信息全部錄入,信訪材料和處理過程資料全部錄入,方便統計查詢。轉送方面,實行信息系統和紙質材料兩種途徑同時轉送,確保了案件受理率。同時,責任單位錄入的結案材料必須經信訪局通過系統審核後才能上傳,對格式不規範,錄入要件不全等問題堅決退回補辦或重新錄入,確保了錄入資料的準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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