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生活水平提高了
大家有事沒事就喜歡下館子搓一頓
犒勞一下辛苦工作的自己
不過啊
在結賬時可得留個心眼
三五塊的餐位費
七八塊的米飯茶水費
會“悄然”出現在你的賬單之上!
專欺負我這種老實人嗎?
在外吃飯被“強行”收取“霸道費用”時
作為消費者
要勇敢地說“不”!
收取8元餐位費? 餐廳被告上法庭
2017年10月8日,柳女士等四人在長沙某餐廳就餐,結賬時發現老闆按人頭收取了2元/人的8元餐位費。事後,柳女士找老闆協商無果後,便就收取的8元餐位費將餐廳告上了法庭。
“菜單上寫的是餐位費,結賬時電腦屏幕上顯示收取的是茶位費。”柳女士說,之所以起訴,是為讓更多人瞭解餐位費已經是不合理收費,當權益受到損害時要自覺維護。
2017年10月底,該案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被告餐廳當場退還8元餐位費,並且取消了其在湖南所有門店的餐位費。
各位注意!
餐廳不得變相收取餐位費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三條指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做到價籤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具體、明確,字跡清晰,貨籤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
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不得用虛假優惠折價的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
建議消費者保留相關證據
消費者遭遇此類收費可向工商部門舉報
工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米飯費、茶水費成“行規”?
相關部門:可拒付並舉報!
2018年4月17日,湖南長沙的羅小姐與朋友在某餐廳吃午飯時,服務員在其未點單的情況下,主動將一桶米飯端上桌,並在最後“悄無聲息”地計入了結賬單。
羅小姐回憶,點菜時菜單上並未表明米飯要收費,也未寫明米飯的價格,卻在最後的結賬單上出現了4元的米飯費用。在她要求退款時,一位店員表示:“米飯退不了,是系統自動加上去的。”
據透露,米飯、茶水收費是“行規”,幾乎每家店都會收取不同金額的茶水或米飯費用,這也是餐館在經營過程中一塊收入的“穩定流水”。餐館如不使用消毒餐具,則要僱人清洗餐具,這將增加經營成本,“如果是翻檯率不高的店,會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因為提高菜品售價容易引起消費者反感,於是另立名目進行收取。”
收取茶水費、米飯等名目的費用,
到底合不合理?
關於茶水費、米飯等名目的費用,商家需在消費者進行消費行為前就明確告知屬於“有償服務”或“無償服務”,確保消費者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是否進行該筆消費。
如果消費者被餐飲企業要求另付餐位費,或在未被告知需收費的前提下收取了米飯費用,均可當場拒付。消費者的相關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餐廳加收服務費?
律師:商家需提前告知
最近,上海居民王大爺帶孫子去迪士尼遊玩,在迪士尼城堡皇家宴會廳給自己點了368元的西式套餐,給孫子點了258元的兒童套餐,結賬時發現加收了15%的服務費。
王大爺對此不解:“這裡的菜價已經很貴了,368元只有開胃菜、主食、甜品三道,高昂的菜價裡不包含服務費嗎?為什麼還要加收?”
服務費是啥?
餐廳加收服務費
又到底合不合理?
“收取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但是目前也沒有法律禁止收取服務費。”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認為,從法律上講,消法規定了消費者有獲得公平交易的權利,公平交易權的一項內容是價格公平合理。
但如何判斷價格是否公平合理,這又是一個複雜問題,因為餐飲業是一個門檻較低、充分競爭的行業,價格由市場調節,由經營者自主制定,最終的價格構成多是市場競爭的結果。
有關加收服務費的依據
法律上兩可
在實際操作中
標準應該是什麼?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要提前告知消費者。”消協律師團成員認為,經營者收取服務費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告知方式應當清晰明確,確保消費者知悉。經營者是否切實履行了告知義務,應當以消費者是否實際獲悉為標準。
如果只是在菜單、桌籤或店內某處使用不醒目的字體標註,不足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在結賬時才告知,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在外吃飯
給錢也不容易
不給錢也不容易
我們還是多留個心吧
依法維權
吃喝開心
你在外吃飯遇到過這些糟心的情況嗎?
閱讀更多 法治青白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