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銀行不願放貸款給窮人?

為什麼銀行不願放貸款給窮人?

貸款給窮人 -------不那麼簡單的經濟學

為什麼有些人需要支付高利率?一個標準的解釋就是,他們違約的概率更高。這是一道簡單的算術題:如果僅僅為了維持運營,一位放債人平均每貸出100人民幣,他就要拿回110人民幣,如果不發生違約的話,他可以收取10%的利率。但如果半數的借款人違約了,那麼放債人就必須想另一半沒違約的借款人至少收取220人民幣,一共收取120%的利率。

然而為什麼銀行貸款利率低呢?這是因為低違約率,但是低違約率是需要貸方付出很大的的努律,加強履行貸款合同並不容易,甚至有的借款人在自己有錢的時候也假裝沒錢,這對貸方來說情況更糟!

為了避免各種故意違約的行為,全世界的貸放保護自身的一個辦法就是做抵質押物,但是如果窮人有物資的話會變賣,一般是不會向銀行貸款的。所以富人抵押後,那麼可貸數量於抵押物一定是成正比的,所以說“人們只會借錢給富人”。

也就是說更窮的借款人所能得到的貸款更少,但這並不能解釋為什麼窮人需要支付這麼高的利息,為什麼銀行拒絕貸款給他們?因為窮人貸款額度少,但是貸方在獲取信息的所付出的費用是不分窮人富人的,貸款額越少,監督費用越高,利率越高。當利率上漲時,借款人就有更多的藉口想辦法不還,這就意味著借款人需要更多的監督,而這又增加了貸款成本,利率會更高。如此循環往復,貸方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大。因此現實中常常發生的一種情況就是:貸款給窮人不可行,他們貸款額太少,不值得一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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