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注意!高利貸利息由國家法定,利息過高法律不予支持

背景

正所謂“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很多人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會選擇借高利貸,可如今的民間高利貸借款存在眾多亂象,借款人在借款時一定要慎之又慎,以防止掉進借貸陷阱。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民間借貸進行了詳細的法律規制,下面作者為大家解讀一下關於高利貸利息的法律規定。

借款人注意!高利貸利息由國家法定,利息過高法律不予支持

民間借貸利息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第二十六條 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注意!高利貸利息由國家法定,利息過高法律不予支持

詳細解讀

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24%的,按照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雙方約定的利率在24%-36%之間的,超過24%進行支付的利息,已經支付的不能要求返還,未支付的利息可按24%支付。約定的利率超過36%部分是無效,未支付的可不支付,已經支付的超過36%的部分可要求返還。

借款人注意!高利貸利息由國家法定,利息過高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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