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峽:出臺《辦法》當好“護林員”

西峽:出臺《辦法》當好“護林員”

為全面貫徹落實“打鐵必須自身硬”的要求,嚴防“燈下黑”,近日,中共西峽縣紀委、西峽縣監察委出臺了《西峽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出臺,有助於進一步健全內部監督制度體系,為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當好“護林員”提供了行動指南。

《辦法》明確了監督主要的對象是縣紀委監察委機關各室(部)、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及其他工作人員;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縣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各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組工作人員等5類人員,主要突出紀檢監察干部政治站位,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圍繞遵守和執行黨章及黨內其他法規,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黨的六大紀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巡察職責等方面加強執紀監督問責,實施精準監督。

《辦法》還明確提出採取審查調查、案件複查、抽查監督、備案監督、人事監督、風險監督、日常監督、“八小時”外監督、自查自省監督、社會監督、負面清單監督等11種監督方式,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風險點;堅持懲防結合、預防為主;堅持全覆蓋、無禁區;用鐵的紀律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 孫紅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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