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稅務問題之個人所得稅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稅務問題之個人所得稅

本文通過分享1個案例讓大家瞭解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問題,以便做好企業稅務管理與風險防範。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稅務問題之個人所得稅

一、自然人股權轉讓個稅管理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稅務問題之個人所得稅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稅務問題之個人所得稅

案例:國投中魯收購江蘇環亞失敗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稅務問題之個人所得稅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包括:

(1)重大資產出售

(2)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3)股份轉讓

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計劃中,國投中魯擬向江蘇環亞全體股東以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其持有的江蘇環亞100%股權。

本次交易前,國投中魯的控股股東為國投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本次交易完成後,張驚濤、徐放合計持有本公司33.06%的股份,成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發展過程:

企業日常經營中常見稅務問題之個人所得稅

正式解釋:

根據最新政策,其納稅期限有所延長,但由於個人所得稅涉及金額較大,在限定5個公曆年度內(含)全額繳納仍較為困難。

在無其他資金來源的情況下,為合法納稅,其只能在重組成功後五年內減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籌措個人所得稅資金。

但考慮到作為重組成功後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張驚濤擬長期持有公司股份,專注於上市公司的長期發展,短期內減持股份的行為不符合此次重組上市公司的初衷及戰略考慮;同時,重組成功後,張驚濤及徐放合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僅為33.06%,其計劃未來通過增發、換購、併購等方式做大做強上市公司,張驚濤及徐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將在33.06%的基礎上逐漸稀釋,而減持股份將進一步降低張驚濤及徐放持股上市公司的比例,嚴重影響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不利於上市公司的長期發展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公開問答:

國投中魯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投資者說明會召開情況的公告內容總結

問:環亞重組前就該知道個人所得稅的繳納,現在改5年延期了,環亞老闆反而交不起稅了?難道他就沒準備交稅?

答:重組方案披露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本次重組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是有書面明文規定的,但未對自然人以股權認購上市公司股份涉及的個人所得稅交納時點作出明確規定。當時張驚濤與主管稅務機關口頭溝通,在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時,張驚濤與徐放可以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在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時,再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兩個新規出臺後明確要求繳納時點,為合法納稅,張驚濤與徐放只能在重組成功後5年內減持股份,但這將嚴重影響其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與重組初衷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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