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增值稅,這4個問題有些難度,很多會計弄錯了

個人所得稅,增值稅,這4個問題有些難度,很多會計弄錯了

1、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未按照規定預繳和繳納稅款的,該怎麼處理?

根據《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按照本辦法規定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而自應當預繳之月起超過6個月沒有預繳稅款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稅款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升級後,對於“驗證不通過”且經核實存在問題的,扣繳單位該怎麼修改?

居民身份證號碼正確,但姓名填寫錯誤的,扣繳單位可直接修改自然人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填寫錯誤的(包括居民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同時填寫錯誤),先將該條自然人信息的“人員狀態”標記為“非正常”,再新增一條正確的自然人信息。完成上述修改後,扣繳單位應再次點擊“報送”按鈕,進行自然人身份信息驗證,報送成功後點擊“獲取反饋”按鈕,獲取反饋結果。

3、享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優惠的小微企業,在減免期內需要進行申報嗎?

享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政策優惠的小微企業在減免期內需要進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用人單位申報時,應如實填寫“在職職工人數”等數據,系統依據用人單位填報的“在職職工人數”和相應後臺信息,選擇減免類型為“其它”,且本年應納費額=本年減免費額。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機關報告,並按規定計算、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享受優惠政策到期的,應當停止享受,並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 納稅人開具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開票限額的限制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規定: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問題: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最高開票限額,是指單份專用發票或貨運專票開具的銷售額合計數不得達到的上限額度。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審批的最高開票限額內進行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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