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經理說,小規模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這4個常識,會計要記牢

財務經理說,小規模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這4個常識,會計要記牢

1、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中部分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政策可以和原有地方稅種優惠政策可以同時享受嗎?

已經享受了原有地方稅種優惠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進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也就是說兩類政策可以疊加享受。以城鎮土地使用稅為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築用地,暫按應徵稅款的50%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基礎上,如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一步對城鎮土地使用稅採取減徵50%的措施,則最高減免幅度可達75%。

2、小規模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有什麼新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六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當期在預繳地無需預繳稅款。

3、超出規定的福利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當併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4、掛牌公司派發股息紅利,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是由新三板掛牌公司代扣代繳,還是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代扣代繳?

根據《關於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8號)規定,掛牌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截至股權登記日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且尚未轉讓的,掛牌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再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收取個人稅款後,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掛牌公司,最後由掛牌公司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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