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馬上取消教師職稱,工資以教學成績和教育教學效果發放,你會支持嗎?

開心就好v龍井問茶

取消教師職稱,工資以教學成績和教學效果來發放工資。確切的說這是不可行的。

各個學校的教學成績早就已經形成了一個階梯。農村的中小學教學質量最落後; 其次是縣城中小學;然後是市中小學;最後是省裡中小學,最好的是省重點中學。

過去幾年,各個學校利用自己的優勢到下面的地方學校去選拔人才。早就已經把最下面的優秀的人才全都挖進了學校。由此行成了名校效應。而這個名校效應短時間之內根本不可能消失,普通學校根本不能與之抗衡。

如果要按照教學效果和教學成績來發放工資,那下面的農村學校的老師怎麼活?完全把這個名校效應的後果,體現在農村老師的頭上。我想,這是不公平的。

如果誰不同意,可以試一試看看,怎麼去與衡水中學教學成績抗衡。如果能夠去除名校效應,這個政策再實施也許才是真正的公平。如果不能,那麼,這樣的提法實在值得商榷。


教育之象

取消教師職稱可以支持,工資以教學成績和教育教學效果發放是絕對不能支持的!(僅就學前和基礎教育階段而論)

教學成績和教育教學效果本質上指的就是學生表現和學生成績,核心就是學生考試分數。

首先,學生的考試分數不是判斷學生高低優劣的唯一標準。常言道“分分分,學生的命根”,分數對於一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而言,是重要的,但是分數並不能決定一名學生的終身發展。一方面,學生的發展是一個綜合的過程,這個過程過於複雜——以至於今天我們甚至不能很完整地表達一名成才學生的成長經歷有哪些啟示意義,也無法通過一些非常明確的辦法總結出人生走出歧途的孩子存在的問題——並用這些問題警醒後人。所以,即便是“學生的表現評價教師”的邏輯來說,分數,這一個單獨的個案,也是無法評價學生的。另一方面,誰能斷言學習成績差的學生就沒有發展?“分數決定論”的命題業已被世人所摒棄,在“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今天,重視學生學習興趣,發展學生學習愛好,引導他們將自身興趣和愛好與未來發展事業結合,過幸福完滿、又充滿動力的人生,這才是教育追求的奧義,

要“為兒童一生育人”,而不是“為兒童育分”。

其次,學生的考試分數不是判斷教師教學高低的可靠標準。最重要的表現是,考試具有偶然性。任何的考試都是一個時間點概念,教師的評價(起碼)是一個相對的週期性概念,這一週期很有可能被單一孤立的偶發事件所取代。因此,考試的蘊藏的偶然性令其不適宜作為評價教師的主要標準。同樣重要的是,學生的發展具有滯後性——特別是高年級教師而言。學生當下的成績表現,是過去教師教學業績體現的綜合(譬如目前,我是第一年教這個學生,而我對他/她的教學業績體現要一年後甚至多年後才能體現)。當然,非藝術生的美術、音樂這樣的藝術學科又存在成績判定的問題。所以,學生的考試分數很難成為一個可靠指標。

最後,要建立綜合化的,多元多主體的教師評價體系。問題的核心是,學生分數既不能、也不適合作為教師的評價標準,那麼什麼樣的標準能夠評價教師呢?應該至少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教師的教學業務完成情況,教案、作業批改是否認真,聽評課是否參與,還有特別是班主任教師對學生關心是否足夠等等;其次是教師是否在各個方面完成好了教育教學工作,是否積極參與教研教改,進行社會溝通,組織家長會、家訪等;最後還應該包括對同儕的互相支持,包括教研組內相互評價、年級組內相互評價等等,我們要用持久的、來自於教師本人對教育事業的貢獻程度的指標來評價教師。

而不是、也不能用學生成績去評價教師。


帥氣的小眼神

其實老師不是討厭評定職稱,任何行業都有業務考核的標準,而老師討厭和反感的,只不過是在職稱評定過程當中的各種不平等,以及各種不切實際的細則。

比如很多老師根本沒有文章的撰寫能力,也不擅長寫論文和文章,所以為了評定職稱只有去花錢買文章發表。另外在評定職稱的過程當中,很多暗箱操作的內容,也會讓很多老師感覺到很反感。

當然,如果完全取消職稱,你教學能力和教學成績來評定老師的工資,我想在中國這個人情社會,又會有多少老師把時間和精力用在觥籌交錯,你來我往的人情交往上呢?

很多東西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對於職稱的評定,如果能夠更開放更合理,細則更加符合時代發展的特點,減少一些不合理的存在,老師是不會抱怨的。在目前的環境當中,老師是最能忍氣吞聲的一群人了。

如果沒有職稱來作為標準評定老師的工資,以學校的領導小組來評定老師的收入。領導家的門檻早就該被踏平了,這難道就會絕對的公平嗎?

其實在現有的職稱評定當中,班主任管理工作,教學年限,學歷,教學能力,論文發表等等,是相對公平的,只不過在人為操作的過程當中有很多暗箱,讓大家覺得不舒服而已。沒有職稱,你教學能力發工資,可能會天下大亂吧!

教學能力一定就得和學生的成績掛鉤嗎?適合平均分掛鉤和優秀率掛鉤,還是和及格率掛鉤?孩子的學習能力的提升,難道只有通過分數才能體現嗎?到時候又會有新的爭論產生,因為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


九鬥學生心理

我支持教師的工資改革,廢除職稱工資。我建議教師工資的主體由四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基礎工資,它由學歷高低來決定。譬如本科生為2000元/月,大專生為1500元/月,中專生為1000元/月,這樣吸收高學歷人才,同時鼓勵教師深造,培養終身學習的習慣。第二部分為教齡工資,以200元/月/年,並以此遞進。譬如第一年入職者為200元/月,第二年入職者為400元/月,工作三十年的為6000元/月。這樣可以鼓勵教師終身獻身教育,安心教書育人。第三部分為課時津貼,各課課時按部頒課時算。如語數為100元/課時,則課時津貼為2000元/月。英語為90元/課時,津貼為1440元/月,理,化為80元/課時,津貼為960元/月,政,史,地,生為60元/課時,津貼為480元/月,以上都是按一個班的教學任務算。這樣可以鼓勵年輕教師,多教課,勇於挑重擔,從而體現多勞多得的精神。第四部分為績效部分,績效按每學年度考核為準,工資可以由各校定奪,政府只需根據各地區情況,按教師人頭劃撥錢到校就可以了。警如第一年度的考核前十名可為500元/月,當然也可有差價,成階梯工資。這樣可以激勵教師努力工作,爭創佳績。當然貧困地區還可以有生活津貼,車補,房補等。這種工資結構可讓老教師靠胡孑吃飯,年輕教師靠能力吃飯,這樣也可縮少教師間的工資差距,同時吸引高學歷,教學能力強,還有年輕的男性投身祖國的教育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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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教師工資改革,但是不贊成馬上取消教師職稱,而按照教學成績和教學效果發放工資。原因並不是因為本人已經晉升到了高級職稱,而是因為以下幾點:


一、截止目前,還沒有任何能夠取代職稱,而受到大多數教師的接受的制度。而職稱制度無論設計意圖,還是操作系統,都是經過了實踐驗證,對於激勵教師奮發向上,促使學校師資均衡發展確實起到很好的作用。之所以受到一部分老師的吐槽,原因也並不是制度本身,而是有些學校在實施細則的時候,沒有按照上級要求的規範操作,加入了太多的人情因素,從而引起教師們的反感。因此,需要改變的應該是學校本身的操作方案,而不應該否定製度本身。

二、因為職稱評審制度規定了一定的年限,而能夠晉升高級職稱的大多數都是老同志。按照職稱高低確定工資,也是對於這些教師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的肯定。如果取消了職稱,完全按照教學成績和效果確定工資,那麼這些老同志有的可能精力沒有年輕人那麼充沛,教學方法上也可能會有過時,因而成績可能比不上年輕人。但他們也有年輕的時候,他們有的桃李滿天下,有些學生還是現在學校的骨幹教師,如果讓他們拿低工資,學生反而拿高工資,這對於他們來說,是不是也不公平呢?


三、拋開教育行業不說,就是拿比較著重效益的企業來看,他們也有技術職稱,而職稱高的也都是上了年級的員工。這些員工可能因為體力或是精力,會在產生效益方面比不過年輕人,但企業會因此讓這些人拿著低工資,而讓新進企業的年輕人拿高工資嗎?如果真的這樣了,這樣的企業能夠留住人才嗎?

因此,考慮問題不能且顧眼前。現在的年輕人,將來也會慢慢老去,也會出現精力和體力漸漸衰弱的時候,因此,制定制度,考慮規劃,要全面考慮統籌兼顧,這樣才是穩妥的辦法。


管風裡是誰

其實,如果馬上取消教師的職稱,教師的工資以教學成績和教育教學效果發放,就等於把教師的評價權完全交給了校領導,這實際上那就是在變相鼓勵權錢交易,因此,這樣一來,教師的評價,也沒有任何的公平,公正可言了,因此,我們當然是不會支持的了。


瀋陽楊藝

如何科學的評價教師教育教學業績?

該問題其實涉及的是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業績進行評價的問題。

最近,關於教師職稱的討論非常熱烈,取消職稱的呼聲,一度甚囂塵上。誠然,職稱制度實行初期,很好的解決了教師的教育教學積極性的問題,對於教育教學時間長、效果好、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師,有相當大的激勵作用。

教師實行績效工資之後,基本是實行的雙軌制,即基礎績效(即通常所說的70%)按照職稱的高低發放,部分地區,高級職稱和中級職稱之間,每月相差300-500元;而獎勵性績效(即通常所說的30%)按照工作績效(各地對於績效的定義不一樣,考核標準也有差距,總體上來說,依據的原則是多勞多得,優勞多得)。

這樣一來,對於績效的分配方式,就產生了較大的分歧:職稱低的老師認為,應該同工同酬,甚至有人認為,一些高職稱的教師,教學質量還不及職稱低的教師。而職稱較高的教師認為,多年對教育教學的累積貢獻,是年輕教師獲支撐低的教師不能比擬的。這樣一來,矛盾就產生了——部分地區、部分學校,為了職稱的評聘,有競爭關係的教師之間,勢如水火,有極端的甚至產生矛盾進而影響工作的積極性。

那麼,教師的教育教學業績究竟該如何來科學評價呢?我們先來看看評價。

從評價本上來講,有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之分,一般採取綜合評定的方式,這也是各地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通行做法。

何為定性評價?就是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一直比較模糊的性質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一年,學校會對教師進行年度考核,優秀一般有指標,一般是教職工總數的10%——15%,而對於不合格,基本上按照所謂的“一票否決”條款執行,如違反師德規範,出勤率低於某一個標準等。

這種評價,一般不具有多大的參考性——我工作近20年,幾乎沒有聽說那個學校有教師被評定為“不合格”,歡迎朋友們在評論去補充。

學校為了迴避一些矛盾,也會按照比例,將優秀指標下放到教研組或者備課組,有教研組或者備課組評選,上報學校。據我瞭解,一般都是使用投票的方式,有的地方規定評職稱需要三年的“優秀”,所以,教研組也會側重考慮。

還有的地方成立所謂的學術委員會,有一些德高望重、教育教學產業績得到公認的教師組成,但幾乎也是用投票的方式。大家都很清楚,投票,難免就會有人情因素——在一個人情社會,這是不可避免的。

於是,問題依然是問題。

還有一個更客觀的因素,就是職稱的比例問題,比如,有些地方規定,中學高級評職稱按照教師共總數的25%來進行控制,聘職稱則按照15%來進行控制。這樣一來,在教師規模相對固定的前提下,有些學校,幾十年都沒有空餘的職稱!我曾經在一所中學工作,按照那所中學的規模,我這一輩子,別想評更別想聘中學高級!

那麼,如果取消職稱,按照教育教學業績來發放,又當如何呢?這其實就是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業績進行定量評價。但提出這樣的問題的人,我想,純乎是對教育缺乏基本瞭解的行外話!

首先,教育教學業績的評價具有特殊性,這是教育對象的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教育教學是一種特殊的勞動,而教育的對象是學生,是心智尚不成熟但受制於家庭、社會、學校各方面影響的具有主觀能動性的活生生的人!這不能與生產某種產品按質和量來評定相提並論——生產得多、生產得好,就多得,反之亦然。

那麼,如果用定量的方式量評價,如何定量呢?按學生的考試成績嗎?按參加中考高考後,被重點高中、重點大學錄取的比例嗎?還是與入學時的成績比較按進步幅度來評價?

真正懂教育的人,看了我上面幾個問題,就應該知道,這都不可以,至少,不能作為主要的或者唯一的因素!當前,轟轟烈烈的應試,不就是受這個評定的影響嗎?我們總不能一邊呼籲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核心素養,一邊無限制的挖掘學生的發展潛力,讓他們在以後的學習生涯中“見書而嘔吐”吧?想想每年在多個地方發生的中考高考結束之後撕書的場景吧!

其次,教育教學業績將的評價具有滯後性,這是學生成長的特點所決定的。

教育的複雜性還體現在滯後性上。多年的教育教學時間告訴我們,暫時的成績並不值得欣喜和驕傲——我們不是一貫提倡的是長遠可持續發展嗎?我以前帶過一個班級,說實在話,那絕對是全校乃至全區最可愛的班級了;他們學習努力,每年在全年級排名都靠前,在同類班級中基本上遙遙領先;他們紀律衛生最好,每週的流動紅旗,幾乎都是以全校第一名的名次獲得;他們每天一大早,都會被我集中起來讀書、背書,每個晚上都會被我集中起來刷題。可是,他們進入高中之後,各方面反響一般,最後,只有3名學生考上了較好的大學。

你說,我的教育不成功嗎?我的教育教學業績不突出嗎?

可冷靜下來思考,我的教育教學成功嗎?我的教育教學業績真的突出嗎?

如今,那一批孩子,考上好大學的,有一個固定的工作,有的還幹得不錯。沒考上大學的,大多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一個孩子的公司還上了市。

那麼,我就成功了嗎?我總不能說,那個上市公司的老總,是我培養的吧?但我也不能說,他的成功與我沒有關係吧?

所以,評價有時效性,而教育卻具有滯後性。多年後,我跟那批孩子在一起,我還在反思,我當年是不是把他們的潛力挖掘的過多過早了呢?

再次,教育教學業績的評價具有複雜性,這是有限性教育課程設置的的方案決定的。

管理學生有一句名言,叫做“要什麼就評什麼,評什麼就有什麼”。誠然,現行的人才選拔制度,需要與之相適應的評價,說白了,就是教學業績。我們就用教學業績來評價,我們就用“貓論”來管理評價,那麼,語數英物化的老師,我們按照考試成績來定量評價,可是,政治歷史生物地理老師怎麼評價?很多的地方對這幾個學科也有考試,採取的是等級分的方式,好,有分就好說。可是,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非考試科目如何評價?(體育也算考試科目吧,中考體育有分的,高考沒有吧?)

那我們是不是隻要考試科目呢?那麼,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呢?就是說核心素養,那也起碼有六個啊?

所以,對於教育,還是要用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評價方式,適度的定性評價或者模糊評價,將教育教學成績作為一個輔助因素——在大家都模糊的情況下,現行的數據的作用,自然會突出的。現階段,至少,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如果將教育教學業績(或者效果)作為對教師評價的唯一因素,這必將是教育的倒退!


三水三心



以教學成績和教育效果作為評價機制來發放工資又是不平等的。因此,此路不通,這種設想不科學也不現實。

雖然教師職稱評定中存在一些問題,但這畢竟是一條適合評價教師,促進教育發展的一條必走之路。

改革開放後,各行各業都走向了正規,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與級別劃分

,目前來看,評定職稱還是比較適用的。我們國家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找到了這種比較適宜的評價機制,無論是現在現在還是將來,都將會繼續堅持下去的。

僅以教學成績來發工資也許並不合理,也不科學。



大家知道,一個班的學習成績好壞,固然跟教師有關,但這並不能完全說明就是某個教師教的好,有能耐。有時還有其他因素。比如分班時,有的班,學習好的多幾個,有的班可能特別差的學生多幾個。這一正一反,就會在考試的平均成績中出現差距。還有的班教師班主任不穩定,如果換來換去,也會造成這個班的學習不穩定。有時教這種班的教師就會吃虧的。

再說僅以學習成績來論英雄,那學歷,年齡的差異又如何對待?對教育教學的貢獻是長期積累的,總不能把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年輕教師與一個教了二十年,三十年的中老年教師相對比吧。



一個人的教學成績不是一成不變的,或許這屆學生順手,學習成績就好些,或許碰上一屆不爭氣的班,那三年是翻不了身的。

所以,僅以教學成績來發工資看來公平但又不公平。如果這樣,差的班就會無人願教,差的學生就會無人願要,學校的一些教學以外的工作就會無人願幹。重要的是,違背了素質教育的要求。

總之,此中想法不合適,此中辦法也是行不通的。


晨曦145610442

筆者覺的,我支不支持沒有多大影響,關鍵是某些人不會支持!再說,這種“如果”也不會發生!


一、教師職稱制度

中小學教師職稱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教育發展規律,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總體要求,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的教師職稱(職務)制度。


而且,教師職稱制度經歷了曲折的歷史過程!

二、教師職稱制度的利與弊

利: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為中小學聘用教師提供基礎和依據,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製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弊:

1.偏離教學

2.導致教師之間病態競爭

3.評定標準不科學

4.鄉村教師職稱結構不合理




筆者覺的,縱使目前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存在很多問題,也不會輕易就取消的。只要我們能健全制度體系,完善教師評價標準

和創新評價機制。教師職稱制度就會依然被我們使用!


唱歌的小青蛙

取消教師職稱,工資以教學成績和教育教學效果發放,我不支持。相信大多數教師都不會支持。


首先是學生層次決定了教育教學成績。我現在所帶的班,小學升七年級時,語文平均分五十多,數學平均三十六分,全縣最低,上級要求給學生減負,拿這樣的學生教上三年,參加全縣中考,就說名次上升了,教學成績肯定不理想,教育教學效果肯定不好,這一級老師的工資肯定受到影響。這是小範圍比較。大範圍來說,某個一般高中,另外兩所高中錄取剩下的學生他們錄,每年錄取分包括體育300分,教這樣的學生和錄取分500的學生比成績,比教育教學效果,有可比性嗎?


其次是城鄉差別,特別是城鄉家長素質的差別直接影響到學生素質。農村裡青年人外出打工,或者生了二胎,學生成了留守兒童,或者成了小保姆,在小學裡就沒有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學生稍微一大,家長管不住學生的例子比比皆是。農村學校教育教學效果和教學成績和縣城根本沒有辦法比較。取消了職稱,按照教學成績和教育教學效果發放工資,範圍怎麼定?考慮不考慮入學成績?等等原因,我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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