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醉駕判刑後,是不是當場從法院去看守所?

金28507632


您好,元宵節快樂!

您的問題有點複雜哦,請聽陳律師給您分析一下。

一、您的問題涉及刑事判決的效力、刑事執行程序兩個方面

1、關於刑事判決的效力

《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第二百四十八條 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

下列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一)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

(二)終審的判決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決和高級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

第二百四十九條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後應當立即釋放。

在您所述情況下:

“醉駕判刑”?

您沒說是一審還是二審。

如果是一審,要等10天上訴、抗訴期過了,沒有上訴也沒有抗訴,判決才生效;如果有上訴或有抗訴或既有上訴又有抗訴,就要進行二審;

如果是二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也就是說,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關於執行

必須是生效了的判決,才進行執行程序。

二、關於本案,是不是當場送去看守所?

前面已經說過,要判決生效才執行。

但是,送去看守所,不一定是執行。

醉駕是輕罪,往往在一審時取保候審,只有個別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的,才可能收監。

但是,對於檢察院量刑建議為拘役的,二審法院可能在審理之前就已通知收監,那麼,審理之後、宣判有罪、哪怕還沒生效,也是送還看守所。這個不是執行,是強制措施。


陳群律師



首先聲明酒駕醉駕害人害己,飲酒勿開車,開車不飲酒。



大家都知道現在醉駕是要入刑的,但是喝到什麼程度算醉駕?很多人心裡都沒數,覺得我不喝高度酒,小喝幾瓶啤酒應該沒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那這是多少酒呢?其實也就是低度白酒三兩,啤酒三瓶的量。試想下,你一但開始喝酒能控制住嗎?就算你控制住了只喝兩瓶啤酒那也是酒駕呀,啤酒也有高度數的呢。喝過10幾多的啤酒沒?




醉駕入刑要判多久呢?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判處拘役一般是一個月到六個月,不過如果沒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醉酒駕駛一般都是判處緩刑。



醉駕判刑(拘役)後是在哪裡服刑呢?如果沒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判處緩刑則意味著可以回家,只要緩刑期間沒有再犯罪的就不執行原來的刑罰。



如果判處拘役立即生效執行,那麼餘刑剩餘三個月以下的仍然回到看所守執行剩餘的刑期,如果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上的則送往監獄執行剩餘的刑罰。最後提醒大家一句在小區裡的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也是要按照醉酒的相關處罰規定處罰的哦😊!所以飲酒千萬不要駕車。



圖片引用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謝謝!


上井農夫


結論是:基本上都不是立即去看守所。

醉駕在刑法裡稱危險駕駛罪,刑期最長6個月。我參與代理的多起醉駕案件都沒有立即交付執行,甚至大多數法官都會跟被告人商量去看守所的時間,如果臨近節日(春節除外),有的還會問是否過完節再進去。

究其原因,我認為有三個方面,第一是因為醉駕本身不是什麼暴力犯罪,大多數庭前都辦理了取保候審。第二是因為當庭宣判後判決書並未當庭發給被告人。第三,即使當庭製作判決書,也因被告人可能還有上訴的權利,因此沒有太大必要立即交付執行。

溫馨提示:酒後代駕很必要。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了,沒關係,聘請律師,你還有機會把損失降到最小!你可能想象不到我們有多專業!
很高興與您相遇在悟空問答,關注我,也許我能幫助你!


馬士程律師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正式實施,也就是說,醉駕不再是以前罰款、扣分、吊銷駕照那麼簡單了,醉駕是犯罪、是要被判刑、是要被記入檔案的。

我國法律對醉酒規定的標準是: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也就是說喝個一杯白酒、兩三瓶啤酒就達到了,當然,也可能會因個人體質、代謝能力的不同而不同,但即使這樣也請你千萬別吹牛自己酒量大沒事,一旦逮著了,會給你抽血鑑定的,別冒這個險。


危險駕駛罪的刑期是拘役1—6個月,是輕罪,被“逮”住後,警察一般不會拘留你,會給你辦理取保候審,隨後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判刑,走完訴訟流程。那麼,你可能會問:判刑後,是收監還是釋放啊?我只能告訴你:兩種情況都存在。首先,收監執行。雖然危險駕駛罪是輕罪,但如果都不痛不癢的判緩刑,怎麼能夠起到“醉駕入刑”的威懾作用呢?因此各地法院在司法實踐中會按照酒精含量的大小劃出不同的標準,比如我們本地法院規定酒精含量>或=140毫克/100毫升的,必須收監執行,哪怕1個月、2個月也要讓你在看守所中度過,讓你在“面壁思過”的過程中記憶深刻。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酒精含量>80且<140的,可以判處緩刑,不必收監,教育後釋放,進行緩刑考驗。


所以說,老話還必須重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僅是為了別人生命財產的安全,更是為了你自己的人生不留汙點。

個人觀點,希望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危險駕駛罪一般判處拘役刑罰及罰金!根據裁判文書網的判例來看,江蘇地區多家法院對單方事故或者未發生事故的情況判處緩刑較多(酒精檢測120毫克以下)。

即使判處拘役而沒有適用緩刑,也不是當場逮捕送看守所。一般情況下,法官會通知被告人準備好罰金繳納到法院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有特殊情況,3-10天,法官會通融收監執行的時間。

越來越多法官人性化司法。


刑辯律師在你身邊


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經法院審理正式宣判以後,具體如何處理,取決於該法院判決是一審判決還是二審判決。

一身判決做出以後不會立刻生效,因為有10天時間作為被告人的上訴期或者檢察院的抗訴期。因此,嚴格說來,在這期間法院做出的刑事判決還沒有生效,所以就把被告人暫時羈押在看守所,等候判決生效被移送到監獄或者被告人提起上訴(檢察院提起抗訴)。

當然,如果是二審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因此,被告人就會被直接移送到監獄執行被判刑罰。


冰焰


問題意見

醉駕(醉酒駕駛機動車輛,行為人血液酒精含量不低於80mg/100ml ),觸犯了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的危險駕駛罪。犯危險駕駛罪,會被判處拘役刑。對於被判處拘役刑的,且沒有宣告緩刑的,如果宣判之前被告人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在法院宣判後,有的法院允許其回去準備一下(給予幾天時間),然後再送交看守所執行,不一定是當場收押送往看守所,其他情況下一般是會被當場從法院送往看守所。

不管觸犯是危險駕駛罪還是其他罪名,被判刑(管制除外)的,只要沒有宣告緩刑,在法院宣判後,一般也都是當場從法院送往看守所,再根據具體情況辦理下一步的執行手續。

1.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3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直至刑期執行完畢;

2.對被判處拘役的,一般也是在看守所(屬於公安機關)執行;

3.對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含“死刑立即執行”)的,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超過3個月的,在看守所辦理送交執行的手續,送往監獄執行。

法律依據

1.刑法第133條之一;

2.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供參考。


吳竹兵律師


如果是二審判決,那就是生效判決,如果判拘役實刑,當然是押到看守所去了。如果是一審判決,宣判後還有10天上訴期呢,沒有立即生效。因醉駕法定刑是拘役,一般不適用逮捕,所以不是立即送到看守所,還可以回家。但是,如果有逃跑的嫌疑,那麼法院會先決定逮捕,送到看守所的。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罪犯就是在沒生效這段時間內逃跑了,一直沒送進去。所以法院、檢察院對審前未羈押判實刑的搞過專項活動,就是把這些空檔裡逃跑的抓回來送進去。


法鈴鐺


這就是涉及到程序的問題,題主可能程序搞錯了!

一般如果醉駕涉刑的話,會立馬的進行拘留的,也就是說立馬就把你搞進看守所了,然後你呆多少天抵刑期多少天,看法院怎麼判,一般的醉駕是不會走法庭的,直接就有通知下來判你幾個月,如果非走法庭的話,法庭宣判後,就直接再帶到看守所服刑。

如果你先是辦了取保候審的話,檢察院告你的話,你也是要回到看守所等待開庭判決,根據判決的期限然後服刑。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醉駕入刑後,各種新聞是屢見不鮮,但是很多人對醉駕後的法律流程並不熟悉,那麼今天我來講講其中可能出現的情形。

首先必須明確一個前提,即醉駕是公訴案件,這也就決定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公訴,審判機關的審判,然後就是最後判決的執行這幾個階段。而在案件移交到檢察院後,醉駕者處於兩個狀態,一是取保候審,而是羈押在看守所。在開庭前,取保候審的法院會根據實際執行情況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收監,收監的目的是確保能夠按時參加庭審,一開始羈押在看守所的就不存在這個步驟。

法院經過審理後,會作出相應的判決。判決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判處實刑,即判處某人有期徒刑三年;還有一種是判處緩刑,如判處某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二者的區別在於前一種是要到如監獄等地方服刑的,後一種是在監獄外執行的。醉駕如果判處的是實刑,則在開庭結束後,由法警押回看守所進行羈押,待判決出來後,由看守所與監獄方面協調辦理正式的服刑手續,羈押的場所也由看守所轉為監獄。如果判處的是緩刑,那麼即使開庭前已經羈押在看守所的,也不會繼續收監了,只需要去看守所辦理手續就行。如果一開始是取保候審的,就更不需要去看守所了。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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