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喝酒不能開車,但有的車友就遇到過比較尷尬的事情,自己明明沒喝酒,卻被查出了酒駕。這有時候跟我們所吃的東西有關,比如有類似情況的食品包括酒心巧克力、蛋黃派、荔枝、楊梅等。
這些食品怎麼會有這麼大的酒勁呢?
試驗表明,在吃完一個蛋黃派後,立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71毫克,兩分鐘之後再次檢測,數值就降為13。
食品配料中有食用酒精,酒精會殘留在口腔裡,如果剛吃完就碰上檢查,結果肯定就是酒駕。
但由於食物中的酒精含量較少,一般幾分鐘後就揮發完了。
吃這些食品的幾分鐘內酒精含量被測超標,那就證明這幾分鐘駕駛則是酒駕狀態,至於後果如何?大家應該懂,可能有車主會瞌睡.....
所以在食品的選擇上,還是做一定的瞭解。說到吃東西會導致酒駕行為還有一個同等嚴重的現象藥駕卻不被人重視。
什麼是藥駕?
所謂藥駕,就是指駕駛人服用了影響駕駛的藥後仍然駕駛的行為。
問問自己,有過因為吃了感冒藥、發燒藥等等之後,考慮不能開車的事情嗎?
世界衛生組織列出了7大類在服用後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並提出在服用上述藥品後應禁止駕車。
那在我國藥駕是違法行為嗎?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該規定只強調了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尚未對其他很多可導致駕車意外的藥物進行強制性限定。
自身的駕駛安全,最好還是自律,而非國家用條條框框限定才去遵守。如果服用了抗感冒藥、解痙止痛藥、催眠藥、抗心律失常藥相關的藥物,還是不要開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