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牽涉的9名兒童被拐案二審庭審結束,未當庭宣判

3月26日下午,9名兒童被拐案在廣州庭審結束,二審法院廣東高院未當庭宣判。

“梅姨”牽涉的9名兒童被拐案二審庭審結束,未當庭宣判

3月26日,被害人申聰的父親在廣州增城法院門口接受採訪。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據參加庭審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代理律師劉長介紹,審判長表示將擇日宣判。當天庭審期間,除張維平外的多名被告人請求法院酌情從輕處罰;被害人申聰的父母在附帶民事訴訟中提出的賠償數額為481萬餘元,包括尋子15年的費用、誤工費、精神分裂症治療費、精神撫慰金等。申聰父親申軍良一方向法庭提交了相關票據等證據。
此案共涉及9名被拐男童,年齡小的1歲,大的3歲,多為外地來粵務工人員的孩子。一審判決書顯示,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被告人張維平通過“梅姨”介紹,將從廣州、惠州等地拐來的男童,先後賣往廣東紫金縣等地,每次非法獲利1萬多元。
此案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等5人都是貴州遵義綏陽縣人,案發11年後的2016年3月先後被警方抓獲。涉案的重要中間人“梅姨”目前尚未歸案。
5名被抓獲的“人販子”子中,張維平被公訴機關指控作案9起,參與拐賣兒童9人;另外4名被告人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被指控作案1起,參與拐賣兒童1人——當年才1歲的申聰。
2018年12月,廣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5名被告人均被認定犯拐賣兒童罪。張維平、周容平被判處死刑,楊朝平、劉正洪被判處無期徒刑,陳壽碧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一審期間,申軍良夫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被駁回。此後,申軍良夫婦以及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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