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息約定上法庭 法官當庭調解化糾紛

近日,安源區法院當庭成功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原告邱某與被告鍾某系朋友關係,2018年4月16日,鍾某到邱某家中借款1萬元,並承諾在還款時按50元/天給付利息,後邱某多次向鍾某追討,均被其以利息過高為由拖欠不還,原告為維護其合法權益,特訴至法院。

庭審中,被告稱借款屬實,但從2018年4月26日開始至2018年12月16日止,每10天付一次利息,一次付500元,共付了11500元,利息過高,不會再支付。案件主審法官耐心傾聽原、被告的訴求與答辯,多次緩和原被告的激烈情緒,庭審後,法官單獨對原、被告進行溝通並耐心勸解。最終,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原告放棄部分款項,被告限期支付剩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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