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臨潁縣人民法院院長王黎明適用刑事簡易程序獨任審理並依法當庭宣判5起刑事案件,大大提升了辦案效率,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
據瞭解,這5起案件均涉嫌危險駕駛罪。在審查起訴階段各被告人均已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自願認罪認罰。庭審過程中,王黎明院長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重點審查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真實性和自願性,告知被告人認罪認罰制度的相關規定,簡化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環節,注重保障5名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根據被告人的認罪悔罪表現,結合公訴機關量刑意見和建議,王黎明院長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5起案件進行當庭宣判,5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拘役兩個月到五個月不等並處罰金。5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並保證今後要嚴格遵守法律。
該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黎明表示,今後將繼續落實刑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切實做到“簡案快審”,努力實現程序公正與質效的“雙贏”。
來源:臨潁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