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 = 一勞永逸?NO!謹防信用等級下調

AEO = 一勞永逸?NO!謹防信用等級下調

AEO企業是經海關認證的經營者,享受國內國際最優惠的通關便利化措施,被進出口企業視為信用的金字招牌!那獲得AEO資質後是否就意味著一勞永逸、永不掉級了呢?

答案當然是:“NO”!海關對企業的信用等級實行動態管理,會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對企業信用等級進行及時調整,而哪些情形,海關會下調企業的信用等級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一、企業信用等級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7號)規定,海關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將企業分為高級認證企業、一般認證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和失信企業。

海關對不同企業分別採取相應管理措施。對認證企業採取具有一定激勵性和便利性的管理措施,對於一般信用企業,海關採取常規性管理措施,對失信企業採取具有一定約束性和懲戒性的管理措施。


AEO = 一勞永逸?NO!謹防信用等級下調


二、常見信用等級下調的情形


常見情形1 因註冊地址失實導致信用等級下調

案例

A企業由於業務轉型進行了搬遷,將公司營業場所搬到了隔壁街道的另一棟樓,而海關備案系統中登記的公司聯繫人離職了,卻未及時到海關變更註冊地址和海關業務聯繫人,導致海關因無法通過登記的住所及登記的聯繫人聯繫到A企業,將A企業列入了信用信息異常名錄。該企業在列入信用信息異常名錄3個月後,被下調至失信企業。


解讀

《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中“企業守法”規定,企業如果1年內被海關列入信用信息異常企業名錄超過1次,或者雖然未超過1次但被列入異常名錄時間超過30日,企業信用等級將被下調。


建議

企業如因搬遷或者其他原因變更註冊地址的,應及時辦理工商註冊地址變更,併到海關進行註冊地址變更,同時應保持海關業務聯繫人的電話暢通。


常見情形2 被列入“黑名單”而導致信用等級下調

案例

企業B原是一般認證企業,由於受到銀監會的行政處罰,由一般認證企業下調為一般信用企業。企業C是一般信用企業,由於在稅務、外匯或者財政部等部門通報的“黑名單”中,海關限制其申請成為認證企業。


解讀

《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第九項外部信用:企業和企業相關人員2年內均未被列入國家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也就是說高級認證企業如果2年內有被列入國家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情形,將面臨信用等級下調。


建議

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在“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下,企業在任何環節發生失信行為,被列入主管部門的“黑名單”後,不僅會受到該部門的懲戒措施,還將會在很多領域受到限制。因此,高級認證企業除了在進出口領域要誠信守法經營以外,還要保證在其他各行政管理領域守法守信。


常見情形3 違規被海關行政處罰導致信用等級下調

案例

企業D原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該企業於2020年1月在口岸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12萬元。根據《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該企業一年內因違規行為被海關行政處罰的金額超過3萬元,企業信用等級應下調至一般信用。


解讀

根據《海關認證企業標準 》(高級認證)中守法規範標準,高級認證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非報關企業:

● 1年內無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金額超過3萬元的行為。

● 1年內無因違反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國境衛生檢疫法律法規被處罰金額累計超過1萬元的行為;1年內無因違反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規定被處罰金額超過3萬元的行為。

● 1年內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處罰金額累計5萬元以下,且違法次數在5次以下或者違法次數與上年度企業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票數比例不超過千分之一。

● 當年註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1年內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處罰金額累計不得超過5萬,且違法次數不得超過5次。


報關企業:

● 1年內無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金額超過1萬元的行為。

● 1年內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次數不超過上年度代理申報報關單、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票數的萬分之一,且處罰金額累計3萬元以下。

● 當年註冊登記的報關企業,1年內無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的行為。

企業主動披露且被海關處以警告或者50萬元以下罰款的行為,不作為海關認定企業信用狀況的記錄。


建議

高級認證企業要誠信守法、規範申報,及時跟蹤瞭解海關最新政策,嚴格按照認證標準持續進行合規管理。比如說高級認證企業有時候不是主觀故意,但是他的合作伙伴如供應鏈企業存在一些問題,也可能會發生走私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等行為。一旦企業觸及失信紅線,海關就會依法取消高級認證企業資質,下調信用等級並且依據有關規定取消其適用的各項便利措施。


常見情形4 因固體廢物被處罰導致信用等級下調

案例

企業E原為海關一般認證企業(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該企業於2020年4月在某口岸因進口禁止進境固體廢物違規行為被海關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因此企業信用等級下調至一般信用。


解讀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2號,企業因進口禁止進境的固體廢物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海關行政處罰的,1年內不得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已經適用認證企業管理的,海關應當向下調整企業信用等級。


常見情形5 因未通過重新認證導致的信用等級下調

解讀

海關對高級認證企業每三年要重新認證一次,對一般認證企業會不定期開展重新認證。

高級認證企業未通過重新認證,但符合一般認證標準的,下調為一般認證企業。

高級認證企業未通過重新認證,且不符合一般認證標準的,下調為一般信用企業。

● 一般認證企業未通過重新認證,下調為一般信用企業。

重新認證期間,企業申請放棄認證管理的,視為未通過認證,下調為一般信用企業。


建議

企業認證只是一個短期的過程,企業持續的規範經營是長期的。對高級認證企業來說,是海關最高信用等級的企業,不能僅僅滿足於不違法、不失信,要不斷地完善,在內部控制、財務狀況、守法記錄、貿易安全等方面要持續地符合標準。


常見情形6 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下調為失信企業

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為的;

非報關企業1年內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次數超過上年度報關單、進出境備案清單、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等相關單證總票數千分之一且被海關行政處罰金額累計超過100萬元的;報關企業1年內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次數超過上年度報關單、進出境備案清單、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等相關單證總票數萬分之五且被海關行政處罰金額累計超過30萬元的;

拖欠應繳稅款或者拖欠應繳罰沒款項的;

因註冊地址失實被海關列入信用信息異常企業名錄超過90日的;

假借海關或者其他企業名義獲取不當利益的;

向海關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影響企業信用管理的;

抗拒、阻礙海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

因刑事犯罪被列入國家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

企業有違反國境衛生檢疫、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化妝品安全、進出口商品檢驗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企業信用等級下調的後果


高級認證企業下調為一般認證企業,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成為高級認證企業;

認證企業下調為一般信用企業,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成為認證企業;

認證企業下調為失信企業,2年內不得成為一般信用企業,3年內不得申請成為認證企業。

失信企業不僅被海關實施較高的查驗率、提高稽查核查頻次、不適用彙總徵稅等嚴密監管措施,還被稅務、外匯等多個政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可謂“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信用維護是一項長期的工程,企業只有不斷加強日常內部規範管理,持續規範經營,確保能夠持續符合認證企業標準,才能維持高信用級別,充分享受AEO認證的政策紅利。


附:涉及的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7號)

2.海關總署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實施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2號)

3.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78號)


來源:深圳海關

作者:曹明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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