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涉稅新規,瞭解一下

8月涉稅新規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修訂出臺《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

新《辦法》將各類投訴的辦理時限全部壓縮50%:受理審查環節由2個工作日壓縮為1個工作日,服務質效、權益保護類投訴的辦理時限從20個工作日壓縮到10個工作日,服務言行類投訴的辦理時限從1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

此外,本次修訂將上級稅務機關複核作為救濟渠道,投訴人認為投訴處理結果顯失公正的,可以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複核。

逾期申報有影響

1罰款、滯納金

如果您沒有按時申報,稅務機關將根據情節對逾期申報行為作出處罰,此外,在有應納稅額的情況下,還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五徵收滯納金。

2無法正常清卡

申報期內,您可足不出戶在網上輕鬆完成抄報稅、申報、清卡等業務,如果過了申報期,現在網上辦稅服務廳可以簡易處罰後逾期補申報,但是清卡,您就只能攜帶相應資料至辦稅服務廳辦理了!同時影響領購發票。

3會成為走逃戶

如果您未按規定期限抄報稅,稅務機關通過實地調查、電話查詢等方式對企業和相關人員查無下落的,或雖然可以聯繫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繫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該企業為“走逃(失聯)企業”。

4影響納稅信用等級

如果您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在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時將按次扣分,直接對您的納稅信用等級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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