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校外培訓機構教師最晚明年6月應拿到教師資格證

昨天上午,教育部召開發佈會,發佈、解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介紹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成果和地方經驗。

在規範線下培訓機構的同時,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規範線上培訓,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全國“掃黃打非”辦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對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提出了規範意見。這是國家層面頒佈的第一個專門針對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將有力促進校外線上培訓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實施意見》當中提出,對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

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培訓機構真能做到嗎?

對此,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校外培訓的對象是中小學生,身心發展還不夠成熟,所以對他們實施培訓的人員的素質,對培訓質量、對學生的健康成長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在《實施意見》當中提出,特別是學科類培訓人員要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這也是《教師法》裡面規定的,也是去年國辦80號文件《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當中對教師提出的基本要求。

他強調,如果沒有合格的教師素質,導致對學生培訓行為不規範,受害的還是我們的中小學生,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必須要嚴格要求,這是依法依規提出的要求。

這是第一次提出這樣的要求,也需從實際出發。目前來看,一些培訓機構相當多的培訓人員沒有取得教師資格,那麼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呂玉剛表示,教育部提出了整改的時間是到2020年的6月份,也就是到明年6月份的時候都應該取得教師資格。為什麼規定這個時間?就是考慮到這些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有個過程、有個時間安排。

在這個時間內,機構培訓人員可以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應該能夠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時間給足了,留出了參加考試、取得教師資格的時間。在這之後沒有教師資格的,是不能繼續從事培訓工作的。包括線下的培訓工作,也是同樣,對不具備教師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也不能再繼續從事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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