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減負新措施,不限於控制考試次數

2018年12月28日,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等九部門發佈關於中小學生減負的措施。

該減負措施包括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監護責任、強化政府管理監督四個方面。

其中包括:

一,嚴控書面作業總量

中小學生減負新措施,不限於控制考試次數

書寫家庭作業

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二,科學合理佈置作業

中小學生減負新措施,不限於控制考試次數

嚴禁抄寫幾十遍

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教師不得佈置重複性和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佈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

三,堅決控制考試次數

中小學生減負新措施,不限於控制考試次數

控制考試次數

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不得在小學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

四,採取等級評價方式

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怪考題。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

五,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

中小學生減負新措施,不限於控制考試次數

嚴禁在職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

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並接受社會監督。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一旦發現,堅決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對教師本人予以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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