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租金貸”、高收低租等頂格扣分 我市擬對住房租賃企業實施信用考評

本報訊 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佈《合肥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我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考評或將實行加減累積分制,年終信用評定分值低於基礎分,將被列入“黑名單”。

《辦法》明確,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根據企業信用信息進行考評計分,考評基礎分值為50分,滿分為100分。

企業在平臺使用、房源籌集、備案面積、專職租賃從業人員數量、表彰情況等8個評價項目上具有良好行為可獲得加分,其中,企業累計完成租賃合同備案面積20萬(含)平方米以上得16分,這是單項最高得分。減分項共12個,其中,對“租金貸”、高收低租、違規出租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實行頂格扣分,最高扣分為50分;對未按要求備案租賃合同的,最高扣20分。

年終信用評定分值決定企業信用等級。根據《辦法》,住房租賃企業信用等級分為六級,分別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無星。年終信用等級在三星級以上,即信用得分在75分以上的企業為信用激勵對象,列入守信“紅名單”,可享受政府財政獎勵等激勵措施,與中央財政獎補相關聯,每年可獲得最低40萬元的獎勵;二星級企業可正常開展經營活動,一星級企業為信用警告對象,無星級企業為失信懲戒對象。

住房租賃企業應主動如實申報信用信息。企業的不良信用信息由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上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房產局對企業的不良行為扣分後在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記入信用檔案。

(記者 葛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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