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條款約定無效的八種典型錯誤

一、同時約定仲裁和訴訟的,仲裁協議因違反“或裁或訴”而無效

典型錯誤:本合同一切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申請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約定提交轄區內或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法確定仲裁機構時視為約定不明,仲裁協議無效

典型錯誤: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轄區內/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三、仲裁機構名稱表述不正確,可以確定仲裁機構的有效,無法確定的因約定不明而無效

典型錯誤: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上海市/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約定不存在的仲裁機構,因約定不明導致仲裁協議無效

典型錯誤: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省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條款約定無效的八種典型錯誤

五、僅約定了仲裁地,無法確定仲裁機構的,因約定不明仲裁協議無效

典型錯誤: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上海市的仲裁委員會/合同履行地/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上海。

六、不具涉外因素的法律關係當事人約定外國仲裁,應認定為仲裁協議無效

典型錯誤: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某外國)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七、僅約定了適用的仲裁規則,應認定為約定不明,仲裁協議無效

典型錯誤: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據貿仲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八、仲裁條款違反一裁終局的原則,仲裁協議無效

典型錯誤:

1.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若一方不服裁決,再由(某國外)仲裁委進行仲裁。

2.因履行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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