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侵權糾紛日益增多,廣州互聯網法院提出梯度賠償標準

“現在開庭!”4月17日,廣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張春和敲響法槌,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侵害攝影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

該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並當庭宣判,侵權方需賠償權利人1300元,整個庭審僅用時30分鐘。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介紹,當前,網絡圖片著作權侵權糾紛易發多發,如何有效保護網絡圖片版權是法院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

該院在對逾萬宗該類糾紛案件審判、調研的基礎上,創新提煉出一套要素認定規則及梯度賠償標準,為案件的快速高效化解,統一裁判尺度貢獻了智慧。

圖片侵權糾紛日益增多,廣州互聯網法院提出梯度賠償標準

廣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張春和對該案進行審理並當庭宣判。通訊員供圖

知名攝影師拍的林芝風景照

被某旅行社公眾號盜用

案情顯示,原告蔡先生是某蟲網簽約攝影師,曾榮獲多個攝影獎項,在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為了拍攝具有較高水準的攝影作品,蔡先生此前專門前往西藏林芝採風,並創作拍攝了一組名為“西藏林芝—桃花溝”的照片上傳至某蟲網。

圖片侵權糾紛日益增多,廣州互聯網法院提出梯度賠償標準

攝影師拍攝的林芝風景圖片被某旅行社公眾號侵權。通訊員供圖

近日,蔡先生在家瀏覽朋友圈時突然發現,被告某辰旅行社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竟然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使用了自己拍攝的圖片。

蔡先生想起當初戶外拍攝時的艱辛,深深感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遂一紙訴狀將某辰旅行社告到了廣州互聯網法院,要求對方賠償5萬元。

其實,蔡先生遇到的現象非常具有代表性。當前,“一圖勝萬言”“有圖有真相”已成為自媒體時代的“吸睛寶典”,但由此引發的圖片侵權糾紛也日漸增多。這類案件雖然數量多,但是案件標的普遍比較小,絕大多數在5萬元以下。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介紹,在開展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試點之前,這類知識產權領域小標的案件一般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當事人維權之路往往費時又費力。改革之後,該院開始探索知識產權案件的繁簡分流、快慢分道,類似小標的案件被納入小額訴訟程序,可實現快速審理。

當天,該案整個庭審僅用時30分鐘,審判質效得到了有效提升。

創新提出梯度賠償標準

一審判決侵權方賠償1300元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介紹,此前視覺中國“黑洞”照片事件引發各界對網絡圖片版權問題的廣泛關注。在當事人不能證明侵權損失或違法所得的情況下,盜圖一張到底應判賠多少,全國各地法院掌握的標準並不統一,從三五百到五六千元各不相同。面對快速湧入的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如何確立網絡圖片侵權的合理賠償標準,如何實現裁判尺度的統一,成為擺在該院面前的一道現實難題。

在通過對逾萬件網絡圖片著作權侵權糾紛審判、調研的基礎上,廣州互聯網法院總結、創新提煉出一套“一般標準+多維分析”的要素認定規則,以及梯度賠償標準,有效解決了網絡圖片侵權判賠標準的難題。

據介紹,在上述案件中,該院綜合涉案圖片的製作成本、獨創性程度、商業價值、拍攝成本、圖文比重,以及疫情對被告旅行社的影響等因素,並參照類似案件判賠標準進行了判決。該院一審判決被告某辰旅行社向原告蔡先生賠償1300元,並駁回了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理念

遏制釣魚維權、商業化維權

保護稀缺、價值高的作品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介紹,目前司法實踐中令人關注的問題是,圖片版權向商業機構集中化的趨勢明顯,實踐中不乏專業維權公司在開展牟利性維權,甚至“釣魚”維權。

相對而言,圖片使用人往往勢單力薄,無暇應對,如果賠款不高可能多數會選擇息事寧人。而需要充分創作資源的廣大社會公眾的利益往往無法被有效代言。

因此,該院在審理該類案件時,會力求在平衡各方權利的基礎上,使判賠有據。在遏制著作權“釣魚”維權、訴訟商業化的同時,對獨創性、稀缺度、商業價值高的作品,視其惡意侵權情節判決懲罰性賠償以阻遏侵權,有效糾正權利失衡。

據介紹,目前經廣州互聯網法院判決的網絡圖片侵權案件,判賠金額大致有350元、600元、900元、1500元、2800元等金額,呈現規律化梯度分佈,反映了該院針對網絡圖片著作權侵權賠償的標準和尺度。

上述案件判決後,當事人大多能接受,在後續許多案件中當事人也以上述判決標準為參照達成了調解,大量類案通過非判決方式得以化解。

判賠依據

侵權人獲利情況、權利人維權方式

都會納入判賠結果考量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介紹,目前該院確立的這一圖片版權侵權賠償標準可概括為:“一般標準+多維分析”的要素認定規則。

首先,法院會全面實質審查作品的著作權權屬,防範非權利人“碰瓷”,以及分辨作品類型,探究作品的獨創性、稀缺度。其次,從被告可咎性維度,按作品用途、利用方式、影響範圍、獲利情況、過錯程度、事後態度和維權方式等方面進行事實解構,按各要素權重累計,實現賠償幅度明確分佈。

最後,從原告合理維權維度,如訴訟必要性、協商調解情況、在維權中是否存在不誠信行為等方面,對原告維權行為進行綜合評價,核定賠償金額。不一味判高,也不一味就低,謹防“一刀切”,力求“類案同判”同時具體案情具體分析。

案例對比

世界盃攝影作品被侵權

一張圖判賠1500元

某克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體育用品、器材銷售,體育運動諮詢等業務,其未經某娛公司許可,擅自在其公司的微信公眾號中使用了某娛公司享有著作權的一張2018年世界盃預選賽“中國VS韓國”的圖片,該圖片載有明確的權屬標識。

某娛公司發現某克公司存上述侵權後,及時與其聯繫、溝通,希望以1000元的價格與其達成和解,但某克公司予以拒絕,某娛公司遂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判決某克公司向某娛公司賠償1500元。

圖片被侵權用於天貓店宣傳

被告上法庭後仍拒不承認侵權

某電商公司未經學生劉某許可,擅自將劉某享有著作權的一張圖片(場景為外籍模特佩戴手錶倚靠在車窗)使用在該公司天貓店鋪銷售的一款手錶的鏈接首頁,並將原圖中的手錶修改為該公司的商品。

根據涉案店鋪的銷售記錄顯示,該款商品月銷量為1000單以上,網頁顯示的銷售價格為108元至199元不等。

劉某發現某電商公司上述侵權後,未與該公司協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中,在劉某舉證證明了涉案圖片不同格式原圖、攝影花絮視頻的情況下,某電商公司仍抗辯認為涉案圖片是其離職員工創作。

法院判決某電商公司向劉某賠償2800元。

法官分析

侵權故意明顯

需判懲罰性賠償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的法官分析,上述兩案侵權人侵權故意明顯,需判懲罰性賠償,且存在事後拒不賠償、將圖片用於商業性目的等應適當增加賠償金額的侵權情節。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因素對增加賠償金額產生了重要影響:

一是兩案所涉圖片拍攝質量和成本較高。案例1所涉圖片為2018年世界盃預選賽時拍攝的體育攝影作品。某娛公司需提前向主辦單位申請攝影記者證,按照賽程的時間派遣攝影師到達固定的場地,並選擇能夠體現項目特點和比賽高潮的最佳地點進行拍攝,拍攝成本高於一般的數碼攝影作品。對於攝影師而言,需將足球比賽中高速運動的運動員,以獨特的構圖和精準的速度記錄下永恆的瞬間,展現運動員在激烈的比賽當中精彩的姿態,除了要擁有精良的拍攝器材之外,還要具備熟練的操作能力以及敏銳的感悟力和抓拍能力。案例2所涉圖片為劉某邀請外籍專業模特進行的拍攝,在車輛等道具使用以及光線、場地等選擇上都進行了較為細緻的挑選和安排;通過其提供的不同文件格式的原圖對比可見,圖片在後期對色溫、色調、人物髮色等進行了精細製作,全圖具有相當的創意性。

二是案例1的權利人誠信維權,在發現被侵權後及時與侵權人溝通、協調、提出和解價格沒有偏離本案侵權事實,與本案的侵權情節也基本相適應,在誠信協商未果後方才提起本案訴訟。這足以說明訴訟是其維權之必要手段,為此而支出的維權費用應當予以充分考量。

三是案例2所涉圖片被被告用於淘寶店鋪內商品的首頁作為宣傳廣告,且將原圖中的手錶修改為該公司的商品,根據相關證據顯示,涉案商品的月銷量較為可觀,足以說明侵權人使用涉案圖片作為宣傳和推廣的手段,已具有一定金額的獲利,故法院判以較高的賠償金額。

採寫:南都記者 吳筍林 通訊員 段莉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