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著力加快發展技術要素市場 提升科技創新“濃度”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發展技術要素市場”,並從5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對標《意見》,我省著力加快發展技術要素市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升科技創新“濃度”。

  健全科技成果產權制度,完善資源配置方式

  《意見》要求,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即“科技改革30條”,其中,圍繞成果轉化,提出高校院所的職務發明成果在省內轉化獲得的收益用於獎勵研發團隊的比例提高到不低於70%,對企業研發轉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由省成果轉化資金給予同等力度支持。

  記者從省科技廳瞭解到,目前省內高校院所都明確了獲得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的具體辦法。相關數據顯示,去年,我省技術合同成交項次達到49622項,技術合同成交額達1675.59億元,同比增長45.37%,居全國第三。圍繞生物醫藥、新材料、集成電路、智能製造、節能環保、航空航天、金屬材料、網絡與通信等專利密集型產業領域,南京成立了8家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推進知識產權運營交易工作。蘇州也有5家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掛牌運行。

  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我省知識產權工作將圍繞13個先進製造業集群,深化細分產業領域專利態勢分析,定期向產業主管部門和各地推送分析結果,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重要決策參考。

  《意見》要求,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其中包括改革科研項目立項和組織實施方式。去年,我省探索適應原創導向的重大項目形成和組織機制,啟動實施“前沿引領技術基礎研究專項”,從項目發現、遴選到資助、管理等進行了全方位改革。目前已實施的8個專項項目,完全由領銜科學家自主確定研究方向,自主設置研究課題,自主選聘科研團隊,自主安排經費使用。

  培育技術轉移機構,加強國際科技創新合作

  《意見》要求,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其中包括:支持科技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產業研究院、中試基地等新型研發機構。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我省實施企業研發機構高質量提升計劃,成功創建7家國家級企業研發機構,首批啟動30家研發型企業培育,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日益完善。

  2020年,我省將繼續提升企業研發機構建設質量,新建一批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創建2~3家國家級企業研發機構。力爭到2020年底建成200家國內一流的企業研發機構。

  《意見》還明確支持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我省在全國率先與挪威簽署科技創新合作備忘錄,共同實施雙邊產業研發合作計劃;與荷蘭北布拉邦省簽署產業技術創新合作協議;中國在以色列建立的首個省級創新中心——以色列江蘇創新中心在特拉維夫試運營;建設一批企業海外研發基地,發放外國人工作許可總數達2.7萬件。

  對標《意見》,我省將在更廣範圍深化創新開放合作,進一步拓展與創新大國和關鍵小國的產業研發合作,深入參與“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深化與新加坡國立大學、德國弗勞恩霍夫應用研究促進協會等國際一流高校院所的合作關係,加快推進中以常州創新園、江蘇省中以產業技術研究院、深時數字地球國際卓越研究中心等建設,組織實施高層次外國專家引進項目計劃,全方位提升科技創新國際化水平。

  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融合發展

  《意見》要求,促進技術要素與資本要素融合發展。探索通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知識產權證券化、科技保險等方式推動科技成果資本化。鼓勵商業銀行採用知識產權質押、預期收益質押等融資方式,為促進技術轉移轉化提供更多金融產品服務。

  2019年,省科技廳深入開展“科技金融進孵化器行動”,組織100多家金融機構深入622家孵化器,引導天使投資機構投資初創企業14.9億元,累計發放“蘇科貸”553億元。

  對標《意見》,我省將完善科技金融結合機制,進一步健全“首投、首貸、首保”科技金融投融資體系,力爭到2020年底累計發放“蘇科貸”貸款達600億元,全省創投管理資金規模達2500億元。強化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橋樑紐帶功能,推動科技成果與資本、需求、市場有效對接,2020年全省技術合同交易額力爭達到1800億元。

  我省知識金融服務也實現多點突破。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全省56家銀行、12家融資擔保機構、27家金融投資機構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在全國率先推出“互聯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全省通過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88.6億元,融資企業數量全國第一。

  該負責人表示,今年我省將積極爭取國家知識產權金融在江蘇先行先試;繼續開展“知識產權百億融資行動”,推動更多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支持各地創新舉措,建立知識產權質押風險補償機制,開展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 (蔡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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