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部分住房公積金緩繳企業已恢復正常繳存!

據瞭解,西寧市對疫情防控期間未能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疫情減緩後次月補繳並提交單位相關情況說明的,視為正常繳存,單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視同公積金連續足額繳存,不影響貸款申請。

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科工作人員孔霞麗介紹:“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企業效益好轉後,再恢復繳存或提高比例。具體為:單位及個人繳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緩繳期限不得超過2020年6月30日,緩繳期滿後應恢復繳存,並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截止4月8日,已有22家企業恢復正常繳存。

西寧部分住房公積金緩繳企業已恢復正常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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