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公積金繳存上限上升13%,個人及單位均提274元

在最近的公積金繳存統計中,有關機構出臺了相關的數據。在這份數據下,我們發現公積金繳存上限增長13%,個人及單位均增加274元的情況。

公积金缴存上限上升13%,个人及单位均提274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佈通知,7月 1 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將上調至 6096 元。住房公積金年度是從每年的 7 月 1 日至下一年的 6 月 30 日,並不是從每年 1 月1日開始算。所以公積金的各項基數的調整,也都是從每年的 7 月 1 日開始。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 2017 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18 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 25401 元,月繳存額上限為 6096 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 3048 元。相比 2017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上限、月繳存額上限、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分別上漲 2283 元、548 元、274 元。

公告顯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為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即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0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048元。凡繳存基數超上限的單位,應該按照繳存基數上限予以規範,並在2018年7月底前調整完畢。

為落實2018年4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將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執行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具體措施精神,201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原則上繳存比例為各7%。

公积金缴存上限上升13%,个人及单位均提274元

選擇各5%或各6%繳存比例,但應當通過集體協商,形成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專項協議,並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審批。各繳存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市公積金中心對選擇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同時,本市仍將繼續延長北京地區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北京地區企業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在5%到12%範圍內自主確定,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新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開戶時自行選擇確定;已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每年辦理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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