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近年來《刺客聶隱娘》、《這個殺手不太冷》等一些與刺客、殺手相關的影視,格外受大眾追捧。其實,在中國古代有很多職業現在基本都消失了,多數現在的年輕人都不一定知道,比如說“幕僚”,又稱師爺,還有門客、隱者、太監以及刺客等等。刺客又叫俠客,現在多指恐怖分子、殺人犯、行兇者,這種行為又叫特務暗殺或是江湖行兇。不過,真正的刺客在很多人心目中,是英雄一般的存在:德國軍官刺殺希特勒,安重根刺殺伊藤博文。今天小畢帶大家走進歷史,見證亂世中的刺客。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就像影視劇中展現的一樣,他們都符合現在老百姓心目中對刺客的形象:行俠仗義,受過嚴格訓練,具備特殊技能,會使用暗器,殺人臉不紅心不跳,“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古代人對刺客的描述也是極具浪漫主義色彩,這其中謳歌最熱情的當屬唐代詩人,首當其衝的是大詩人李白,他的《俠客行》中“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不知讓多少年輕人嚮往;陳子昂《感遇》中“赤丸殺公吏,白刃報私仇”,一個殺人犯在他眼裡都成了英雄。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但是最早歌頌刺客的是司馬遷,他在《史記》中專門寫了一章《刺客列傳》,五千多字的內容,囊括了從春秋到戰國的五個刺客:曹沫、專諸、豫讓、聶政以及荊軻。細品全傳,儘管這五人的具體事蹟並不相同,其行刺或行劫的具體緣由也因人而異,但是有一點則是共同的,就是他們都有一種扶弱拯危、不畏強暴、為達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於度外的剛烈精神。而這種精神的實質則是“士為知己者死”。

所以太史公在本傳的讚語中說:“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這也就是太史公對本傳傳旨的一種集中概括——成與不成都無關係,因為這是俠義之舉,只要意志堅定,不忘初心,就能夠名垂青史。由此可見,司馬遷對刺客尤其是有使命感、英雄氣概的刺客是多麼的崇拜。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中國歷史上刺客活躍且集中的時期是春秋戰國和民國前後時期,不僅刺客最集中,也是大師最集中的時期,但這兩個時期的刺客特點不同。

《太史公自序》載:“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刺客大都被人讚頌,而殺人犯卻遭人唾罵,因為刺客是有使命感、道德感,講究的是“士為知己者死”,專諸、荊軻等都是如此,現在的眼光來評價,可以說他們是講義氣、大無畏,也可以說他們愚忠、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民國時期,從革命黨員刺殺清朝官員到抗戰時期組織刺殺漢奸,簡直達到了空前的刺殺高潮。這其中最具有戲劇性的人物當屬汪精衛,年輕時熱血澎湃,“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是刺殺攝政大臣的著名刺客,當之無愧的英雄,可是後來卻成了被刺殺的大漢奸。這個時期的刺殺多了些民族大義,更多地陷入到政治漩渦中。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聊了這些,我們來看看“中國第一刺客”。真的要頒發這一稱號給某個人,《刺客列傳》中第一個介紹的人曹沫,我想是當之無愧的。司馬遷在開篇中寫道“曹沫者,魯人也,以勇力事魯莊公。莊公好力。曹沫為魯將,與齊戰,三敗北”,就是說曹沫是因為魯王喜歡他力氣大才當上將軍的,但打仗不行。仔細想想,曹沫本就是力大無窮的一介勇夫,擅長單打獨鬥,統兵打仗、戰略戰術上肯定欠佳。吃了三次敗仗後,魯王非常害怕,便和當時的齊桓公姜小白割地求和。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二人約在齊國會盟,魯王將沒有級別的曹沫也帶了過來,就在雙方首腦本著和平發展的美好願望,馬上就要簽署停戰協定的時候,曹沫立馬衝了上去,用匕首抵住齊桓公的脖子,這把在場的大臣和士兵都嚇傻了。

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

曹沫以齊國強大,欺負魯國弱小,如今魯國已兵臨城下,這等巧妙的說辭,讓齊桓公只好點頭答應交還即將到手的魯國土地。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得到滿意答覆後,曹沫將刀一扔,便站回原位,好似剛才的事沒發生過一樣。齊桓公很是生氣,心想,你玩陰的還不許我不認賬嗎?正欲收拾他時,一旁的管仲出面說:“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授,不如與之。”我們作為大國不能失信於天下,於是歷史上著名的“嗔目結舌”這一幕就出現了。於是乎,恐怖分子曹沫用劫持人販子威逼利誘的手段,不費吹灰之力就挽救了魯國,拿回了失去的土地,且毫髮無損地回去了。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其實看完曹沫的故事,大家會覺得曹沫之舉與刺客並無關係。他乾的事無非是劫持、綁架這種下三濫的手段,但依小畢之見,太史公將其寫入《刺客列傳》中,有兩種意義:

  • 它符合“義”的含義。齊國以大欺小,在司馬遷看來是不道德且不應得逞的。曹沫沒讓齊桓公得逞,是為自己的國家捨生取義,是一番義舉。
  • 它符合“勇”的含義。在那種情況,綁架齊桓公,這對於一般人來說是沒有這種勇氣的,若不把生死置之度外,怎敢上前劫持?
亂世出刺客之“中國第一刺客”曹沫,靠一支匕首拯救了自己的國家

總之,每個人對這些刺客,這些刺殺事件,各有自己的看法,尤其時代變革,各種評價更是多元化的。不知大家看了有何想法,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下期小畢會繼續敘說《刺客列傳》中另外四位刺客。

參考資料:《刺客列傳》 《太史公自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