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再出新規, 月供“新算法”對剛需更“公平”? 央行出面迴應了

對兢兢業業上班的剛需購房者來說,這些年的處境不太“公平”。

一方面,房價水漲船高,漲幅遠遠跑贏工資性收入。

按照中泰宏觀的計算,從過去10年大類資產的表現來看,房地產、債券、股票、黃金錶現較好,定存、原油表現很差。

如果10年中堅定持有一種資產,房地產能獲得350%的收益,債券為79%,滬深300為40%收益,黃金是38%。

與此同時,過去十年,CPI總共漲幅為29%。

也就是說,10年前的2009年買房,到現在不僅輕鬆跑贏通脹,多出來的收益,也至少也在3倍以上。

如果你一直踏踏實實的上班,多出來的工資上漲幅度,現在可能連首付一半都掏不出來。

另一方面,有房族利用槓桿獲取財富,把無房族甩開甩在後面。

一個顯著的事實是:買房的槓桿越高,財富增長的速度越快。

房貸再出新規, 月供“新算法”對剛需更“公平”? 央行出面回應了

因此,有房族可以在過去這些年完成“房產置換”,由小換大,由少變多,利用各類低首付、零首付的方式買房,讓財富加速的膨脹。

而剛需無房者的處境卻越來越難,沒有拓寬收入的前提下,只能眼睜睜看著首付、房貸、月供越來越高。

近年來,哪怕是首套房剛需買房,房貸利率也普遍上浮高達20%,利率達到了5.8-6.4%之間的高位,付出的資金成本、利息比以往更多。

因此,如何確保讓剛需享受到“公平”,就成了調控政策要考慮的重點。

比如,今年3月份開始,在房貸新規下,剛需族買房會更加“公平”,央行出面回應了。

眾所周知,從2019年10月份開始,貸款基準利率已經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5年期LPR”,每個月20號上午會在央行網站公佈。

舉個例子,2月份的5年期LPR報價為4.75%,你去跟銀行籤房貸合同的時候,不會再進行“上浮”、“下折”的操作了。

銀行會根據不同情況,在4.75%的基礎上進行加點,0.01%是一個基點,如果你的房貸執行利率是5.5%,那就相當於加了75個基點。

而從3月份開始,存量房貸將陸續轉換成LPR,在8月底之前會轉換完畢。也就是說,只要你是去年10月份之前籤的商貸合同,今年都要轉成LPR合同。

把“上下浮”轉變成“加減點”,新的月供算法,無論對於有房族來說,還是對於新購房的剛需群體來說,都更加“公平”了。

房貸再出新規, 月供“新算法”對剛需更“公平”? 央行出面回應了

1,以前的有房族,轉換合同後可以享受到LPR下降帶來房貸利息減少,不必擔心實行LPR新規後自己的月供依然保持高位。

2,還沒買房的剛需族,房貸算法會更加公平。

第2點該如何理解呢?

我們不妨看《證券時報》3月9日的報道,央行官方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相關問題作出回應了。

央行解釋稱,過去參考貸款基準利率一定倍數浮動時,貸款基準利率的變動,會對貸款執行利率產生放大/縮小的不對稱效應。

例如,如果兩筆貸款利率分別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8倍和1.2倍,則貸款基準利率上升/下降0.1個百分點時,這兩筆貸款實際執行利率將分別上升/下降0.08個和0.12個百分點,影響效果明顯不相同。

而轉換後貸款利率在LPR基礎上加減點定價,符合國際慣例,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未來LPR變動時,對所有貸款利率的影響都是同向同幅的,更加公平。

簡單的“算法”轉變,實現了房貸利率的“公平”,從1998年房改算起,這是22年以來首次出現的。

過去的22年裡,我們按揭買房已經習慣了上浮、下折的房貸計算方式。

舉個例子,同樣是4.9%的基準利率,有人買房早,利率只上浮了10%,有人買房晚,利率上浮了25%。

房貸再出新規, 月供“新算法”對剛需更“公平”? 央行出面回應了

當基準利率降到4.75%時,買房早的人執行利率會變成5.22%,買房晚的人房貸利率就會變成5.93%。

也就是說,儘管基準利率只變動了15個基點,但買房早和買房晚的人,他們的房貸利率差距卻達到了71個基點!

同樣以此為例,現在換成加減點算法後,按基準4.9%、上浮10%來轉換,買房早的人需要加49個基點,如果5年期LPR下降到4.75%的水平,以前買房的人利率會變成5.24%,此時的算法,對新購房人群無疑是更有利的,不會再出現以前那樣的“乘數效應”。

對剛需更“公平”的購房環境,在明年會見分曉。

原因在於,今年3月份之後切換的房貸合同,一般重定價日都會選擇1月1日,這也就意味著,今年就算把合同轉換完畢,也需要等2021年1月1日,參考今年12月份的5年期LPR,按新算法執行房貸利率。

事實上,房貸利率轉換LPR,可以說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組成的一部分,從去年開始,我們看到了老舊小區改造在推進,也看了租賃房市場的體量不斷擴大,未來的樓市,一定會把無房剛需族擺在更重要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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