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1、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20年3月31日召開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具體內容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034,402,200股作為股本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27元(含稅),不派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潤分配實施時間距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後1,034,402,200股為基數,其中回購股份0股,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27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243000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54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27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分紅派息日期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4月20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年4月21日。

四、分紅派息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0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於2020年4月21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0年4月10日至登記日:2020年4月20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有關諮詢辦法

諮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衙前鎮衙前路593號

諮詢聯繫人:張燕、吳夢婷

諮詢電話:0571—82783358

傳真電話:0571—82783358

七、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3、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4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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