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的價格管制真的是對租客的優惠嗎?

很多顯而易見的事情,站在經濟學的角度上看,可能會有很多不一樣的結論,其實經濟學很多駁斥的就是人們的想當然。

房租的價格管制真的是對租客的優惠嗎?

回顧一下短缺和過剩,前者是價格過低導致的人們需要其他方式去獲取,後者是價格過高需要採取其他的方式去出售,那麼假定我們直接控制價格會怎麼樣呢?

房租的價格管制真的是對租客的優惠嗎?

這就是價格管制。

首先了解一下它和收稅的不同,價值100元的房子,出租出去政府需要提成40元,這個是收稅,但是政府要是不要這40元,還是讓房東按照60元出租,這就是價格管制。

價格管制會帶來兩個不好的結果:

1、 價值耗散;

2、 因為利益損耗導致售方去設法去挽回損失;

價值耗散就是因為價格的管制,房東無法把房子用到價值最高的地方上,就會導致價值的流失。也就是好鋼不能用在刀刃上。

房租的價格管制真的是對租客的優惠嗎?

設法挽回損失是人是一種追求利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的生物。因此因為價格管制導致損失,房東會想方設法從其他方面去彌補這個損失,而具體的表現形式會有哪些呢?

捆綁消費。比如你租用了我的房子,那隻能在我們家吃早餐,40塊錢也就陸陸續續從早餐上來補。

精神獲取。簡單講就是挑選租客,按照自己的喜好比如不選擇有小孩子、養小動物的等等。

中介效應。“鞋金”,通過付給中介費用的方式才能租到房子。

改變原本東西的用途。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出租房你有價格管制,那我就推掉建寫字樓,建倉庫等。而這就是社會財富的流失。

綜上,價格管制越嚴重,人們越可能通過其他更迂迴的方式來彌補損失,而這些迂迴的方式的付出其實就是社會資源的耗散。可見,政策對人民生活的幸福感的影響有多大,如果政府選擇懶政,不充分去考量人民的實際需求,不設身處地地站在人們的角度上去思考在政策下人們可能做出什麼舉動,不盡可能去減少社會財富的耗散,人們的幸福列車永遠遲到。

幸福是奮鬥出來的,同時,幸福也是政府呵護出來的。感謝薛兆豐老師的“最省事兒地違反價格管制”,侵刪。

每天一點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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