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代價如此之大了,開除理由無敵了,網友感慨:職場不好混啊!

社會百態,無奇不有,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是我一早在廣播裡面聽到兩件“怪事”。

一個小夥在兩年內跳槽二十多次,先後狀告15家公司違反勞動法用工規定。用工單位肯定是有不好的,小編重來不懷疑,但是你一連二十多次都遇到“不良企業”?而且這可都是你自己選的啊。這就不得不說,小夥子你想鬧哪樣?據說在中小型企業中,這種勞動糾紛不斷,也有不少碰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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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了有效遏制這種頻繁和惡意跳槽,浙江人社廳給出措施,個人頻繁辭職和就業,惡意跳槽將影響個人信用。浙江人社廳副廳長就這一說法給出解釋,這句話不是說跳槽就會對信用有影響,而是針對惡意,頻繁跳槽的現場用信用系統來加以約束。個人覺得這個有道理,就想上面的兩年換20多個工作的確實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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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讓小編無語的事是另一件事情,話說有人在自己的崗位上,勤勤懇懇,矜矜業業,但是還是被開除了,至於理由小編個人認為奇葩無比。

跳槽代價如此之大了,開除理由無敵了,網友感慨:職場不好混啊!

在湖南長沙有一個小夥,接到了同事的婚宴邀請,婚宴在晚上,由於這個小夥晚上有事,所以呢就給同事轉了200元的分子錢,表達一下自己對其的祝福,婚宴就不參加了。說到這裡是不是覺得很正常?小編也覺得沒毛病。但是第二天,當這個小夥去上班的時候被告知已經被公司開除了。熊經理對他說:“到一個地方要講一個地方的規矩,你昨天沒來聚會,那你就不要再來幹活了。”這個理由無敵了。

跳槽代價如此之大了,開除理由無敵了,網友感慨:職場不好混啊!

據悉,這個小夥入職7個月,沒有勞動合同。小夥子,你的心是有多大啊?小編怎麼覺得你們老闆就是不想讓你再繼續幹了,和聚會應該沒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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